5月15日,河南济源供电公司编制印发《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指导书的适用情形、运用范围、启动条件和处理方式,为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效能、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这是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首个践行监督执纪“作业指导书”。济源供电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围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和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的原则,紧密结合管党治党和依法治企实际,精心编制《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作业指导书》。该“指导书”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分别明确了5种“第一种形态”和5种“第二种形态”适用情形、运用范围及启动条件,按照问题线索的轻重程度,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要有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等12种处理方式,“第二种形态”主要有党纪轻处分、政纪轻处分及组织处理等15种处理方式,同时对每种处理方式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并设计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建议等11种统一的制式表格、文书,以此加强痕迹管理,推动监督执纪运用程序化、规范化、精准化。
今后,该公司将按照该“指导书”,认真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切实做到对干部员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错、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同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延伸监督执纪触角,强化日常管理和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