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将不低于2万亿元,政策的推动带活了地区布局配电网的热情,本期政策洞悉带你来看全国多省市配电网规划政策有哪些进展?延伸阅读:【配电】我国目前配电网发展状况如何?未来发展走势分析【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通知】北极星配售电网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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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洞悉:全国多省市配电网规划政策一览

2015-12-16 10:18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将不低于2万亿元,政策的推动带活了地区布局配电网的热情,本期政策洞悉带你来看全国多省市配电网规划政策有哪些进展?

延伸阅读:

【配电】我国目前配电网发展状况如何?未来发展走势分析

【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通知】

北极星配售电网从国家能源局网站获悉,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防风险”有关部署,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注:1.中心城市(区):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2.城镇: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乡村: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

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 

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化发展。配电网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电网电源统一规划,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规划衔接,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实现输配电网、一次网架设备与二次系统、公共资源与用户资源之间相衔接。

(三)优化完善结构,消除薄弱环节

切实保障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规划落地,构建强简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标网架,远近结合,科学制定过渡方案。按照供电区“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解决网架结构不清晰问题;合理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提升中压线路联络率,提高配电网转供能力。

专栏6: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

1.构建灵活可靠的中心城市(区)网络结构。中心城市(区)高压配电网形成链式、环网等高可靠网架结构;中压配电网形成环网、多分段适度联络结构,加强站间联络,构建坚强的负荷转移通道,提升供电灵活性及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小故障影响范围。2020年,中心城市(区)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8%,中压配电网线路联络率达到94%。

2.优化规范城镇地区网络结构。城镇地区着力解决高压配电网不满足供电安全标准的“单线单变”问题,全部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电网抵御事故能力;中压配电网合理设置线路分段,优化供电范围,加强线路联络,提高转供互带能力。2020年,城镇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4%,中压线路联络率达82%。

3.逐步强化乡村地区网络结构。乡村地区高压配电网适当增加布点,采用环网、辐射等结构,采取多种技术手段,解决供电半径和供电质量问题;中压配电网加快主干网架建设,标准配置导线截面,合理增加线路分段数,具备条件时可就近联络,提高供电安全水平。

(四)推进标准配置,提升装备水平

推进配电网设备标准化。完善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引导设备制造科学发展;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类型,规范技术标准,推行功能模块化、接口标准化,提高配电网设备通用性、互换性;注重节能降耗、兼顾环境协调,采用技术成熟、少(免)维护、具备可扩展功能的设备;在可靠性要求较高、环境条件恶劣(如高海拔、高寒、盐雾、污秽严重等)以及灾害高发等区域适当提高设备配置标准。

实现配电网装备水平升级。推广应用固体绝缘环网柜、选用节能型变压器、配电自动化以及智能配电台区等新设备新技术;积极开展基于新材料、新原理、新工艺的变压器、断路器和二次设备的研制;在符合条件的区域,结合市政建设,提升电缆化水平,提高城镇地区架空线路绝缘化率;提升设备本体智能化水平,推行功能一体化设备;采用先进物联网、现代传感和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设备、通道运行状态及外部环境的在线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科学使用、权责明晰”的原则,大中城市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部分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项目。将供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管线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为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避免城市综合管廊内管线间相互影响,应独立建设电力舱。

专栏7:配电网装备提升行动

1.优化升级配电变压器。从配电变压器研发、生产、使用等多个环节,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的推广应用,提高覆盖率;大力推进老旧配变、高损配变升级改造,推动非晶合金变压器、高过载能力变压器、调容变压器等设备的应用。逐步淘汰S7(S8)型高损耗变压器。

2.更新改造配电开关。适应配电自动化及智能电网发展需求,推进开关设备智能化。提升配电网开关动作准确率,对防误装置不完善、操作困难的开关设备进行重点升级改造。开展开关设备核心技术与关键部件的技术研究,全面提升国产化率。2020年全面完成开关无油化改造,开关无油化率达到100%。

3.提高电缆化率。在符合条件的区域,结合市政建设与景观需要,持续提升电缆覆盖水平。明确各类供电区域、各类城市隧道、排管、沟槽和直埋等电力电缆通道建设要求,科学合理选择电缆敷设型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电力电缆通道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城市规划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同时,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力电缆通道,预留电缆管孔与位置。2020年,中心城市(区)核心区新建线路电缆化率达到60%。

(五)推广适用技术,实现节能减排

应用先进配电技术,科学选择导线截面和变压器规格,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加强配电网无功规划和运行管理,实现各电压层级无功就地平衡,减少电能传输损失;推广电能替代,带动产业和社会节能减排;加强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科学用能,积极参与需求响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专栏8:电能替代行动

有序开展电能替代,倡导能源消费新模式。在集中供暖、工商业、农业生产领域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双蓄等电能替代技术;在铁路、汽车运输等领域以电代油,提高交通电气化水平;推广港口岸电技术,部署新型船舶岸电供电设施;推广空港陆电、油机改电等新兴项目。力争2020年,实施电能替代电量6300亿千瓦时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1.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做好配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换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实现城市及城际间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2020年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2.推进实施岸电工程。加快制定船舶岸电相关技术标准,推进船舶岸电工程建设, 推动关键技术、设备研发,规范岸基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建立港口船舶智能用电服务平台,实现船舶与电网双向互动。2015-2017年,在上海港、浙江宁波港、江苏连云港港、辽宁大连港、福建厦门港、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港口、重庆朝天门码头等港口开展船舶岸电试点工程建设,2020年,累计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电工程建设。

3.电采暖推广应用。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在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结合用电需求做好已有配电网的增容改造。

(六)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可观可控

加强配电自动化建设。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变“被动报修”为“主动监控”,缩短故障恢复时间,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城市(区)、城镇地区推广集中式配电自动化方案,合理配置配电终端,缩短故障停电时间,逐步实现网络自愈重构;乡村地区推广简易配电自动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实提高实用化水平。

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坚持一二次协调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配电通信网;确保通信带宽容量裕度,提高对相关业务的支撑能力;中心城市(区)加强10千伏通信接入网的光纤建设,有效支撑配电自动化遥控可靠动作和用电信息采集业务;城镇及乡村地区加强35千伏电网的配套光纤建设,10千伏通信接入网主要采用无线、载波通信方式;积极探索电力光纤通信全业务和增值信息服务模式,全面支撑智能电网建设。2020年,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95%。

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探索应用多元化、网络化、双向实时计量技术和用电信息采集技术,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等业务,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信息基础。2020年,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90%。

专栏9:配电自动化建设行动

根据可靠性需求、网架结构与设备状况合理选择故障处理模式、终端配置及通信方式。中心城市(区)及城镇地区推广集中式馈线自动化方式,在网络关键性节点采用“三遥”终端,在分支线和一般性节点采用“二遥”终端,合理选用光纤、无线通信方式,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水平;乡村地区推广以故障指示器为主的简易配电自动化,合理选用无线、载波通信方式,提高故障定位能力。2020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

(七)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

支持新能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综合应用新技术,大幅提升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多元化负荷的能力;推进配电网储能应用试点工程,提高设备利用率;建设智能互动服务体系,实现配电网友好开放、灵活互动。

探索能源互联平台建设。探索以配电网为支撑平台,构建多种能源优化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信息双向流动,逐步构建以能源流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能源与信息的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专栏10:新能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畅通行动

1.满足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并网。推广应用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分布式电源“即插即用”并网设备等技术,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的要求。有序建设主动配电网、分布式多能源互补等示范工程,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的协调能力。满足国家“光伏扶贫”试点区域、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的分布式电源接入,促进电量全额消纳。

2.实施用户智能友好互动工程。以智能电表为载体,建设智能计量系统,打造智能服务平台,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放电、港口岸电、电采暖等业务,鼓励用户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

3.开展微电网示范工程。在城市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区域和偏远农村、海岛等不同地区,有序开展微电网示范应用,建设包括光伏、风电、燃气轮机等多类型能源的微电网。完善微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带动国内相关科研、设计、制造、建设等企业的技术创新。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发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配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研究设立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结合新型城镇化、“三大战略”,支持配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研究对节能降耗、新技术应用、智能示范等项目,以及利用清洁电集中供暖等民生项目给予专项运营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网项目给予支持。

(二)完善电价政策

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运营成本计入准许成本,通过电价回收,保障合理收益。对于配电网综合示范、老旧小区改造、线路入地等项目以及建设成本高、收益低等地区,加大配电价格政策支持力度。针对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要求、不同用电时段等用户定制供电需求,实行差异化电价。将地下电力管线建设纳入地方重点工程,享受城市道路占用、开挖、破绿等政策性收费优惠。

(三)发行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企业债券

鼓励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在综合管廊建设方面,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拓展金融融资渠道,创新配电网建设改造融资服务,积极推动投资、金融机构与电网企业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

(四)强化信贷支持

完善配电网项目建设贷款支持机制,出台贴息贷款政策。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企业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贷款发放力度,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财政性资金给予贷款贴息。

(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统筹研究加大中西部地区的中央资本金投入,优先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加快研究出台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企业在偏远地区做好电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

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研究出台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经营配电网基础设施的具体措施。

(七)鼓励多种方式购售电

鼓励符合国家准入条件的配电网企业成立售电公司,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电力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社会责任等义务前提下,向用户售电。鼓励通过创新服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

(八)加快研究税收扶持政策

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将西部地区配电网建设运营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利用清洁电集中供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等研究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五、组织实施

(一)统筹规划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总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办法与行动计划,统一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协调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

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专栏,制定本省(区、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于2015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规划深度要求及规划大纲,组织、指导地市编制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五年),定期滚动调整。根据专项规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各电网企业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配电网规划相关研究工作,参与配电网规划编制,提出规划建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要积极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规定,编制企业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二)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常态协调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并出台地方预算内资金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投入;协调税务部门研究落实配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协调价格主管部门落实配电网建设改造方面的电价政策;督促金融企业依据各地配电网建设改造计划,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信贷扶持政策;协调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将配电网设施布局选线规划中确定的变电站、供电设施和线路走廊等,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级土地利用规划。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协同推进与保障工作,强化政策支撑,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各项工作。

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筹措建设改造资金,依法做好工程的项目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方案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办法,规范实施流程,进一步加强对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和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并开展专项检查及现场抽查,确保发挥效益。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规划落实、目标完成、项目管理履责情况等内容监督检查;依据国家和地方预算内资金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与风险管控,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

电网企业是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实施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项目规划计划、前期可研、招标管理、施工建设、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的全过程管控,确保高效优质完成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

(四)考核评价

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加强对项目推进与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力度等的考核评估,建立奖惩机制,有效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3月组织对上年度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针对各省(区、市),综合评价其电价、财税、投融资、土地、规划、城建等政策的落实与支持力度;针对电网企业,重点评价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具体目标及指标、资金投入力度、重点专栏任务等完成情况。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可因地制宜制定对地方、企业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五)舆论支持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电网企业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配电网建设改造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以及在保障城乡发展、带动经济增长中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定位。科学引导,提升公众对配电网建设改造在促经济、保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贡献的认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配电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配电网发展的舆论氛围与环境。

【江苏发改委解读《江苏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对《江苏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江苏省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持续加大配电网规划建设力度,供电能力大幅提升、供电质量持续提高、电网结构日趋完善,满足了全社会用电需求,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用电负荷的不断增加,电力发展也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

2015年8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290号文),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文),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江苏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的行动纲领。

二、《方案》实施的目标

到2020年,率先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灵活先进、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智能配电网。中心城市(区)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6%,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35小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0%,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78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0%,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6.13小时,农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3.7千伏安,全面解决薄弱环节,有效保障民生。

通过实施配电网假设改造实施方案,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全省公用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1042亿元(另有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投资约920亿元),其中2015年公用配电网投资月180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04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5.93万公里,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2.0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33.27万公里,规模均比2014年增长20%以上。

三、《方案》实施的内容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加强统筹配电网规划与城乡规划、电网规划和电源规划、一次网架规划与二次系统规划、配电网规划与上级电网规划以及公用资源与用户资源;整合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完善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

(二)做好供电保障,服务社会民生。统筹配置空间资源,加大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实现中心城市(区)高可靠供电;结合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不同地区实际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逐年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三)优化完善机构,消除薄弱环节。科学构建强简有序、标准统一的配电网目标网架,合理确定网架过渡方式、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

(四)推进标准配置,提升装备水平。引导设备制造科学发展,推行功能模块化、接口标准化,提高配电网设备通用性、互换性。推广应用新技术,实现配电网装备水平升级。同时积极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大中城市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项目。

(五)推广适用技术,实现节能减排。应用先进配电技术,科学选择导线截面和变压器规格,落实接入标准和典型设计,加快配电网建设,提升运行水平。

(六)提高自控能力,实现可观可控。遵循经济实用、标准设计、差异区分、资源共享、同步建设的原则,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坚持一次二次系统协调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配电通信网,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

(七)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加快配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高效消纳和友好互动,实现清洁替代;探索以配电网为支撑平台,构建多种能源优化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逐步构建以能源流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四、《方案》实施的亮点

根据实施内容,《方案》配套出台了9个行动专栏,分别是: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农村供电能力提升行动、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配电网装备提升行动、电能替代行动、配电自动化建设行动和新能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畅通行动。这9个行动专栏落实了配电网各领域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使《方案》更具可操作性。

五、《方案》实施的关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承担配电网规划的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并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政策。省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配电网建设改造重大问题,督导市、县各级政府和电网企业落实责任,营造高效顺畅的建设改造环境,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管。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科学制定规划方案,突出建设重点,全面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

建立政府主导编制的统一规划机制,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加强配电网规划与地方规划相衔接,将配电网规划及时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保护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地下管线等建设资源,促进配电网规划有效落地。电网企业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配电网规划工作,参与配电网规划编制,提出规划建议,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规定,编制企业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

(三)统一技术标准

配电网建设中应加强规划设计、建设、运维、检修等全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的应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典型供电模式、典型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化施工工艺和运维规程等标准规范要求,引导配电设备标准化制造,规范设备厂商的产品类型和技术参数,降低运维成本,加强入网设备认证和质量监测,提高设备可靠性。

(四)推进改革创新

根据电力改革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配售电业务改革,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积极性。加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示范效应,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主动配电网、高可靠性配电网、高电能质量配电网、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直流供电系统、新农村多能源综合优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综合示范,利用先进技术破解电网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实现电网效益的提升。

(五)落实资金保障

发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配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配电网项目建设贷款支持机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财政性资金给予贷款贴息。对节能降耗、新技术应用、智能示范等项目,以及利用清洁电集中供暖等民生项目的研究给予专项支持。加大对农网建设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网工程中央资本金比例。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配套电网工程给予适当补贴,促进电网设备新技术的应用。

(六)引导舆论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充分调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元化传播媒体的宣传作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意义。发现负面舆情时,应快速反应、敢于承担,借助媒体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有力防范不良信息对公众的误导,为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赢得更为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资源。

(七)完善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配电网规划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密切跟踪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配电网的资金投入力度、投资行为的考核与评估。强化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行动监督与现场检查。电网企业应落实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等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全过程管控,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

【广西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 积极推进电改】

北极星配售电网从广西发改委获悉,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近日下发,文件指出要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大力拓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领域。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拓展能源区域合作,把广西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基地。详情如下: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新常态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国内外发展趋势,认真研究今后五年我区发展目标任务,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奋力实现“两个建成”目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结合实现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谋划和推动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1)“十三五”时期我区发展的历史方位。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历届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立足区情不断探索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子。从上世纪80年代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到90年代发挥区位优势建设西南出海大通道,从进入新世纪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到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机遇,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每一次发展战略的丰富完善,都极大促进了全区的开放发展。经过30多年接续奋斗,全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从全国交通末梢向重要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从西南边陲地区向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窗口、从人民生活温饱不足向实现总体小康并朝着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跨越。

特别是“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新成绩。全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态势良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交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区域发展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开放合作深化拓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成效明显,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开启新征程。“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胜利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步迈上新台阶,在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显著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履行中央赋予我区“三大定位”新使命,基本建成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的关键阶段,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和经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重要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我区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新趋势新特点,把我区放到全国乃至全球发展大格局中去谋划,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抢抓机遇、勇于作为,努力走出一条新常态下具有广西特色的发展之路。

(2)“十三五”时期我区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新的发展方式、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进程加快,广西在全国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国家扶持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我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全面深化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不断增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自治区党委就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工业、服务业、旅游、生态经济、新型城镇化、非公有制经济、教育、扶贫和农民工工作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发展布局更加完善,政策举措更加精准有力,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受宏观环境、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区“三期叠加”特征明显,发展动力青黄不接,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经济下行压力大,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在工业化中期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难度大,传统增长动力减弱,新的增长点不多,创新能力不足,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任务艰巨;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贫困人口多,补齐民生短板和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土地、能源等要素供需矛盾突出,各类人才仍较缺乏;区域发展不均衡,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不少,等等。

综合判断,我区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更大功夫,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奋力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

(3)“十三五”时期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加快转型升级、赶超跨越,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构建面向国内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推动沿海沿江沿边地区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

深入实施四大战略:

——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人才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创新型广西。

——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发挥和拓展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更好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双核驱动战略。抓住我区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的重大机遇,倾力打造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两大核心增长极,使之成为支撑引领全区加快发展的战略引擎,带动左右江革命老区加快振兴,促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全面升级,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绿色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强区、生态惠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

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

——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围绕国际通道、开放合作、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加快建设完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形成通江达海出省出边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发展需要的能源体系、内联外接的信息大通道和比较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以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绿色发展、制造业服务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广西产业升级版。

——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完善扶贫开发政策,创新脱贫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突出问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

(4)“十三五”时期我区发展的主要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两个建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空气、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优良。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主体功能区基本形成。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全面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基本建成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与东盟及周边省份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水运网、航空网、信息网总体形成,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更加密切。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交通、产业、金融、城镇、生态等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形成现代商贸物流枢纽、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基地、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一批标志性项目建成,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开放平台和机制进一步拓展,中国-东盟信息港基本建成并发挥作用,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创建。

二、培育新动力拓展新空间,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我区“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双重任务。必须以创新为引领,增创新优势,促进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5)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广西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选准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优先领域,前瞻性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重点攻克新材料、石墨烯、机器人、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以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为重点,新增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强检测中心建设。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扩大开放共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

(6)拓展投资消费增长新空间。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惠民生,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扩大民间投资规模,促进投资持续有效增长。把增投资与优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投资向关键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提高投资质量效益。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推动消费新业态发展,引领消费朝着智能、健康、安全方向转变,释放消费潜力。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把绿色消费培育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7)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工业”行动,加大食品、汽车、机械、冶金、石化、有色金属、建材、轻纺、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推动糖业铝业二次创业。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工业产品智能化水平。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园区体制机制,推动向创新型、特色型、生态型发展,打造一批千亿元园区。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强化质量、品牌和技术标准建设。积极培育建筑业支柱产业,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8)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广西制造向广西智造、广西创造迈进。大力发展轨道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电力装备、农机装备、通用航空等产业,建设柳州和北部湾经济区等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导航、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大力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深入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关键技术和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壮大新兴产业规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培育发展军民融合式产业。

(9)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水果、桑蚕、秋冬菜、畜禽、水产品等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培育休闲观光、生态循环、富硒长寿等新型农业业态,提升品种品质品牌。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广“互联网+农业”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度。

(10)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加快发展服务业行动,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会展、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海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商贸餐饮、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档次,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大力发展旅游业,整合旅游资源,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精品线路,提升品牌品质,开拓新产品新业态,积极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建设旅游强区。实施服务业提升发展工程,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三、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现代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区“十三五”发展需要进一步突破的瓶颈。围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撑新四化同步发展,突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快构建功能配套、智能高效、安全便利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11)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交通先行,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和管道等发展,重点推进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南宁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通海上东盟、陆路东盟、衔接“一带一路”、连接西南中南、对接粤港澳“五大通道”,促进现代港口网、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密集航空网、光纤通信网、油气管道网“六网”同建,加快打造干线优、支线畅、支流通达的内河航道,构建物流大通道,提升出海出边出省通达能力。加快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片片通民航进程,建设柳州、梧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区内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列车骨干网络和民航网络建设,加强国省干线道路建设维护,打通交通骨干网络连接县城、小城镇和广大乡村的县乡道路,大幅提升区内综合交通通达能力。促进交通运输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和方式,明显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12)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加快结构调整,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继续优化提升发展火电,稳妥加快发展核电,深度开发水电,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一批现代能源基地。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大力拓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领域。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拓展能源区域合作,把广西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基地。

(13)加快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西江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防洪控制性工程,强化重点海堤标准化建设,明显提升抵御洪涝灾害能力。加强桂中、桂西重点旱片和灌区工程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明显提升主要旱片抗旱和灌区灌溉能力。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快城镇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实现设区市和城区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集中式饮水工程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提高水资源节约、高效、安全利用水平。

(14)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城镇市政设施,实施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等重点工程。加快完善学校、医院、文体、市场、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贺州、来宾、崇左等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通信设施、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物流配送等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15)全面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深入实施“宽带广西”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和信息资源利用,推动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广播电视网,推广三网融合,构建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信息传输网络,实现城镇和产业园区光纤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信息化推进产业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数字广西”和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交通、智慧旅游。

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

加快“十三五”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我区对外开放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抓住难得机遇,以“三大定位”为统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增创开放合作新优势。

(16)加快推进与东盟互联互通。抓住中国-东盟合作钻石十年的重大机遇,扩大对东盟的全方位合作,积极参与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构建交通、物流、信息、贸易、金融、人员大通道。以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为依托,加强与东盟国家港口、航线、临港产业合作,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构建海上东盟通道。加快建设南崇经济带,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文莱-广西经济走廊合作,积极融入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建设贯通我国西部地区与中南半岛、衔接“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新通道。加密与东盟国家重要城市空中航线,建设南宁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桂林国际旅游航空枢纽。依托国际通道和重要节点城市,打造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打造基础设施、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信息共享、人文交流等服务平台,共筑信息丝绸之路。

(17)增强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能力。以北部湾经济区为重点,建设西南中南地区无水港及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建立与黔中、滇中、成渝、长株潭等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合作机制,形成联结西南中南地区的经济走廊。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重点,主动对接先进生产力,加快两广一体化进程,推动形成通达粤港澳地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道。依托南广、贵广、云桂、湘桂、南贵等高速铁路,推进高铁经济带试验区规划建设,促进产业、人口向高铁沿线重要节点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高铁经济带。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在省际毗邻地带设立跨省产业合作园区,探索跨省共建园区新模式。深化拓展桂台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

(18)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0+6”乃至更大区域,形成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推进我区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建筑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重大项目开发建设。推广中马“两国双园”模式,加快建设一批跨境经贸产业园和跨境旅游合作区。扩大“南宁渠道”国际影响力,拓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功能,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的次区域合作机制。参与孟中印缅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密切与中南半岛国家经贸往来。

(19)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新型贸易方式发展。全面实施单一窗口,推动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高素质人才,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国家援外工程项目建设和亚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

五、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大任务,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20)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提高政府效能。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机制,加强价格调控。

(21)深化财税、金融、投融资改革。优化财税结构,逐步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完善保障收入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支出、保障重点建设的体制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和跨年度平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健全乡财县管体制,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各级财政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落实国家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改革举措,深化国税、地税征管改革。

扩大金融总量,增加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引金入桂战略,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加快组建面向东盟的货币清算、结算及相关业务中心,深化与东盟的金融合作,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培育壮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平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普惠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自治区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建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新型投资审批制度,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完善后评价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交易、发行债券、基金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

(22)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优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23)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村产权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低丘缓坡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国有林场和农垦改革。

(24)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户籍、港口、园区、通关、金融、人才开发和行政管理等改革。促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玉林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柳州和来宾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等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科技、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

(25)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大力构建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分享经济。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试点,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大学毕业生创业创新。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开放非公有制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支持其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权益保护制度,营造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六、强化双核驱动,促进沿海沿江沿边地区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加快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新格局,实现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

(26)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北部湾现代化港口群,明显提升北部湾连接西南中南、直通东盟的陆海运输能力。加快发展临港产业集群,布局完善石化、钢铁、汽车、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海洋渔业、海洋服务业等产业,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深化海洋国际合作,打造海洋经济强区。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打造北部湾国家级沿海城市群。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探索对外开放合作新模式,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新高地。

(27)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优化畅通西江航道,强化铁水、公水等多式联运,创新西江船闸建设营运机制,全面提升西江黄金水道通行和港口吞吐能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发挥柳州龙头城市带动作用,强化沿江重点城市产业分工合作,建设桂东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发展汽车、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沿江产业带。发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先行示范作用,支持桂东地区融入珠三角经济圈。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间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沿江城镇体系。规划建设西江水系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强化西江流域生态环境联保联防联控。

(28)加快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深入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积极发展生态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建成山清水秀、安居乐业的幸福老区。完善交通主干网,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大幅提升老区通达率。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农林产品加工、养生健康、旅游休闲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成百色生态铝产业示范基地、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崇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构建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崇左、百色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和口岸经济,促进跨境经济合作。

(29)扩大提升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影响力。发挥桂林品牌优势,打造大旅游圈,增强对全区旅游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桂林联通国内外的航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新型旅游业态,拓展旅游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以旅游业和新型工业、现代农业为主的产业集群。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打造国际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漓江和桂林山水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30)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实施沿边经济带开发开放规划,大力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口岸、边境城镇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建设。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深化与周边地区产业和市场合作,建设能源矿产、农林产品进口加工基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加工贸易向边境口岸城镇转移,加快边民互市贸易发展。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边境口岸城镇建设水平,树立国界新形象。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宽裕、设施配套、边防巩固的新边疆。

(31)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积极发展南崇城镇带、右江河谷城镇带、沿边城镇带。培育发展南宁、柳州、桂林都市圈。实施大县城战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新理念新技术引领新型城镇建设,打造集约城镇、绿色城镇、智慧城镇、人文城镇和特色城镇。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新区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统筹推进土地、住房、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七、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西

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是发挥我区生态品牌优势的重要途径。要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广西。

(32)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市县依据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发展,加快形成城市化、农业发展、生态安全、自然岸线格局。科学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重点开发地区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成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功能区,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成为保护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规划“多规合一”。建立健全适应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绩效评价等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3)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生活低碳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经济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利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对传统工业特别是资源型工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型生态工业,构建工业生态产业链。实施生态种养业、生态林业循环提升工程,促进农业生产向绿色有机循环发展。加快发展生态服务业,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探索建立广西生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生态经济标准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重大环境治理领域引入第三方治理,推动城镇环保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化。

(34)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产出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水价,推广雨洪资源和再生水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进行循环化建设,建设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5)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和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管护,加快形成以桂西和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桂东北、桂西南、桂西北、桂中生态功能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为主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湿地、红树林等生态系统保护,建设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提升、天然林保护等建设,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整合设立国家公园。

深入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实现镇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和环保法治建设,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防止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体系。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建设决策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设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九洲江跨省区生态补偿试点。

(36)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大力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基础上,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乡村和睦安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优化村庄布局,提高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以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和文明乡风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绿色村屯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共享发展成果、增进人民福祉是“十三五”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完善民生领域各项制度,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37)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倾斜力度,推进连片开发、综合治理、集中攻坚,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在扎实做好精准识别基础上,建立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进行精准施策。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全面落实扶贫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完善脱贫摘帽激励机制。大力开展特色产业富民行动,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推进金融扶贫,构建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扎实做好移民搬迁工作,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强化社会扶贫合力,建立完善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工作的激励机制。

(38)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深入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建设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省部共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打造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高地。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鼓励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大力推进以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优质化发展。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发展远程教育,分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状况,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

(39)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完善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0)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4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依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总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提高回报率。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管理,确保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工作,探索通过商业保险来降低个人自费比例的新路子。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健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42)积极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等急需和薄弱领域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县乡一体化。积极发展社会办医,逐步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和壮瑶医药事业。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实施基层和紧缺医护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传染病、慢性病、艾滋病、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紧急医疗救助网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创建全国养老综合服务试验区。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残疾人事业。

九、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十三五”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43)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党史国史教育。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加强对互联网等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提升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弘扬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化建设。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4)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管理、运行、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工人文化宫、城乡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扩大广播、电视、互联网有效覆盖,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团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基层文体活动骨干和带头人。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搭建群众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加强地方文化立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打造本土文化品牌,促进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体育创新发展。

(45)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以发展成为支柱性产业为目标,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数字内容与动漫游戏、旅游演艺、文化会展等产业,推动文化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重组,推动经营性业务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重点文化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引进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促进产业要素集聚。支持文化企业开拓东盟市场,推动文化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培育文化体育消费市场。培育引进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加强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深入实施重振体育雄风计划,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建设西部体育强区。

(46)加强文化对外传播和交流。大力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和文化人才培养,推动文艺界多出人才、多出优秀作品。打造“美丽南方˙广西”文化新名片,推出系列文艺精品。加强文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传播交流,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办好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一批文化品牌活动。促进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体育交流,建设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中国-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提升文化区域影响力。

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巩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加快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是“十三五”发展的基石。必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民族团结和睦、边疆安宁巩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47)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坚持立法先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扎实做好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在立法中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建具有广西特点的法治文化,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48)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平安广西,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行政执法运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社区共建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49)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效排查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建设基础综合管理平台。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机制。完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50)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落实好中央对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支持政策,优化转移支付体制机制,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跨越发展。积极筹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51)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强化边海防战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边境管控防范网络建设,加大投入建设边境巡逻路、边境物理隔离设施和监控设施,提高交通战备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建成边海防军警民联建联管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突出抓好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关键在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新理念新状态新作为扎实推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52)增强党组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新常态下应对风险挑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好干部标准培养和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实现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合理配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新常态下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53)强化人才支撑保障能力。坚持把人才作为强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完善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广纳天下英才。完善自治区党委决策咨询制度、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制度,实施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工程,促进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选聘规模和质量双提升,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在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拔尖创新人才上实现新突破。深化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属高校的人才战略合作,改进完善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聚焦我区特色优势领域和重点学科、行业、产业,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流动、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新创业,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5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拓宽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全面落实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

(5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廉政法规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56)以过硬作风确保规划全面落实。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强化机关效能和干部执行力推进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坚决落实本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切实落实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

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区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万众一心、砥砺奋进,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而努力奋斗!

【全国各省市配电网规划政策概览】

国家电网

北京

2015年1月4日,据国网北京市公司发布消息,截至2014年12月底,北京市公司所属16个供电公司网格化配电网规划修编成果全部与地方政府实现对接发布,取得区(县)政府的正式批复,标志着北京配网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5年8月26日,国网北京市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课题项目“主动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顺利通过国家高技术中心组专家中期检查。与会专家对课题组一年半以来在主动配电网规划、运行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实施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天津

2015年4月16日,国网天津市公司作为首个完成“十三五”配网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率先通过评审。国家电网专家评审组对该公司规划编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国家电网专家评审组认为国网天津市公司“十三五”配电网规划成果体系完整、规范,规划思路清晰、论述充分,提出的发展思路和技术原则符合国家、行业及国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遵循技术标准统一、差异化、精益化的规划要求,适应城镇化发展,满足规划期内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

江西

2015年4月21日,江西省“十三五”配电网规划由国网江西经研院编制完成。“十三五”期间,国网江西公司遵循“规划一张网、建设一盘棋”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边界偏远地区供电质量为目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打破供电区域壁垒,开展配电网建设,以及赣闽互联和地市互联可行性方案研究。

本次规划,遵循“规划一张网、建设一盘棋”的发展理念建设配电网,同时依托典型示范区建设,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资金分配模式,按照“集中改造,一次到位”原则,对17个乡镇开展整乡整镇改造试点工作,确保规划项目可施工、可落地、可展示、可评估。

江苏

2015年4月15日,国网江苏公司“十三五”配电网规划报告在国网公司评审会上获得与会专家高度评价,顺利通过国网审查。

国网江苏公司“十三五”配电网规划紧紧围绕公司“三步走”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为统揽,积极应用“世界一流电网”深化研究成果,针对“构建全球互联网”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支撑“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建设。

陕西

2014年12月8至12日,国网陕西公司抽调系统内19名配电网工程建设和设计方面的专家开展了国家电网配电网典型设计梳理深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配电网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对配电网典型设计工作的理解,推进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山东

2015年2月1日,国网山东公司正式启动山东电网“十三五”配电网规划工作,加快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切实提升配电网发展质量和效益。

以本次配网规划编制为契机,国网山东公司在省、市、县全面部署规划设计综合信息平台的应用,力争实现配电网规划基础数据填报和报表生成等工作同步在线完成。通过建立山东经研院配网规划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数据集成应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

山西

2015年3月30日,国网山西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审查通过了“十三五”配电网规划。本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责参加,会议就配电网规划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规划的实施,“十三五”末,国网山西公司的配电网发展水平将再上一个新台阶,配电网网架更加坚强,装备水平和业绩指标进一步提升,全面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更好的服务于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吉林

2014年3月份以来,国网吉林公司开展2015~2020年配电网滚动规划工作,各地市、县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规划编制工作。

该公司组织9个地市公司开展目标网架专题研究,对配电网现状结构进行分析,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以区、县为单位,结合“十三五”主网架规划,制定远景目标网架和过渡方案,解决电网结构突出问题,指导配电网规划。

2015年8月12日,一份114页的《四平大岭汽车物流园配电网网格化规划》报告新鲜出炉,这是国网吉林公司第一份配电网网格化规划报告,标志着该公司配电网网格化规划正式拉开帷幕。

福建

2015年8月15日,2016~2020年福建省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项目录入国网“规划设计一体化平台”工作的结束,标志着历时6个月的福建省配电网“十三五”规划工作已全面完成。

本轮“十三五”配电网规划中,福建经研院完成全省县域配电网发展诊断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规划目标、规划模板,开展规划培训、现场中间评审等方式,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省“十三五”配电网规划报告体系。本次规划,明确了福建省配电网“十三五”建设目标,为全省2016~2017年配电网建设指明了方向。

宁夏

2013年7月2日,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消息,国网宁夏公司2013~2020年配电网滚动规划获批,该规划已纳入国网规划体系。按照规划,到2020年,宁夏将基本形成技术标准统一,网架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各类用电需求、精益化水平高的现代配电网,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宁夏110千伏及以下电网供电可靠率为99.8345%,预计到2020年供电可靠率为99.927%,供电可靠率提高0.0932个百分点,以年最大供电时间8760个小时计算,相当于每年可减少户均停电时间13.6072小时。

南方电网

2013年9月3日,《南方电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炉。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十三五”电网规划,是指导2013至2020年南方电网发展的行动纲领。

关于配电网建设,《规划》指出,在统筹各级电网建设方面,到2020年,11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4.6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13万公里。

在提高电网服务质量方面,到2020年,电网安全稳定水平、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指标进一步提升,城乡用户供电可靠率分别超过99.97%和99.92%,部分重点城市电网技术装备和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提升电网节能增效水平方面,配电网110千伏和10千伏平均供电半径缩短8%和23%。

在推广建设智能电网方面,到2020年城市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达到80%。(来源:中电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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