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是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一大渠道。本期政策洞悉带你走进山西,回顾2015年这一年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有何成效。

【山西发布2015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明确交易规模为200亿千瓦时】
3月6日,山西省经信委发布了《2015年全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明确今年交易规模为200亿千瓦时。
按照《方案》,山西将实行分批次组织直接交易,成熟一批组织一批。交易方式以自主协商交易和竞价撮合交易相结合;鼓励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优先交易;鼓励已实施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的发电企业优先交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优先交易;鼓励能效标杆企业和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企业优先交易;鼓励新报装增容的企业优先交易。
《方案》强调,对有自备发电机组的电力用户,申请交易电量应优先满足其自备发电机组运行,余额部分可与其他发电企业协商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交易,应优先选择交易电量相匹配的双方,优先选择实施煤电联营的双方,优先选择在同一供电区域内的双方。
山西省经信委将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自主协商交易电价、交易电量,并向省电力公司交易平台提交已达成的直接交易单。对特殊交易主体或因安全校核原因不能达成交易的电力用户,可通过竞价撮合交易完成。对通过电网安全校核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组织签订《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直接交易输配电合同》,并送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山西能监办备案。
山西省经信委要求,各有关交易主体应按照交易规则要求,平等协商,自主交易,诚信为本,严禁串通联盟,形成价格壁垒,干扰交易秩序。
【《2015年山西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印发(全文)】
按照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14年全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制订2015年全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一、依据
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意见(试行)》(晋经信电力字〔2013〕4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晋电监市场〔2013〕142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关于修订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晋监能市场〔2015〕12号)组织实施。
二、交易安排
(一)电量规模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直接交易规模“参照近三年全省工业用电量增长幅度”确定。综合考虑我省近三年工业用电量增长情况,2015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为2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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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原则
1. 实行分批次组织直接交易,成熟一批组织一批。交易方式以自主协商交易和竞价撮合交易相结合。
2. 鼓励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优先交易;鼓励已实施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的发电企业优先交易。
3.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优先交易;鼓励能效标杆企业和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企业优先交易;鼓励新报装增容的企业优先交易。
4. 对有自备发电机组的电力用户,申请交易电量应优先满足其自备发电机组运行,余额部分可与其他发电企业协商交易。
5. 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交易,应优先选择交易电量相匹配的双方,优先选择实施煤电联营的双方,优先选择在同一供电区域内的双方。
三、组织程序
1. 公示企业
省经信委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 自主协商交易
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宣贯相关政策,公布交易电量规模、输配电价、线损及政府性基金,介绍电网对发电企业安全校核事宜,为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3. 交易申报
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按照市场原则,自主协商交易电价、交易电量,并向省电力公司交易平台提交已达成的直接交易单。
4. 安全校核和审核确认
省电力公司调度部门对已达成的交易提出电网安全校核意见,由交易机构发布通过安全校核的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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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竞价撮合交易
对特殊交易主体或因安全校核原因不能达成交易的电力用户,可通过竞价撮合交易完成。
6. 签订合同
对通过电网安全校核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组织签订《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直接交易输配电合同》,并送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山西能监办备案。
四、相关要求
1. 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山西能监办共同组织和监督交易过程,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交易工作顺利完成。
2. 省电力公司要在交易平台上实时公布交易信息,按照交易双方提交的直接交易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安全校核。
3. 各有关交易主体,应按照交易规则要求,平等协商,自主交易,诚信为本,严禁串通联盟,形成价格壁垒,干扰交易秩序。
【2015第一批直供电交易让企业少花4.5亿元】
2015年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完成交易电量80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可为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4.5亿元。
此次交易有57户电力用户和32户发电企业参加,通过自主协商交易方式,在省电力公司交易平台上组织实施。经企业自主协商交易并申报确认,最终52户电力用户与31户发电企业达成交易。交易电量80亿千瓦时,平均交易电价0.3229元/千瓦时,比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低0.0543元/千瓦时。
山西省是全国第一个启动大用户直供电的省份。大用户直供电模式是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或独立供电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进行电力购销交易的一种特殊行为。参与直供电交易模式的用电企业,获得了降低电价、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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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批电力直接交易 交易电量共134.52亿千瓦时】
2015年山西省完成两批电力直接交易,交易电量共134.52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可为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4.5亿元,参与的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平均可提高270小时。
今年,山西省先后组织123户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通过竞价撮合交易方式,完成交易电量134.52亿千瓦时,平均交易电价0.3229元/千瓦时,比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低0.0543元/千瓦时,预计全年可为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4.5亿元,参与的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平均可提高270小时。
大用户直供电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是国家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2013年11月,山西省开始试水大用户直供电,太钢集团、华圣铝业、阳煤电石等13户用电企业与6户发电企业顺利签约,成为省内首批大用户直供电企业。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用户直供电可谓“一箭三雕”,可以实现发电、供电、用电企业三方共赢,在增加用户选择权的同时,减少了交易中间环节;用户直接从发电企业购电,电力公司只承担输送任务,收取部分输电费用,降低了用电企业的购电成本,也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效率。2014年,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约180亿千瓦时,为用电企业降低成本约7.5亿元。
【山西第三批直供电交易为用户省了2.3亿元】
山西省第三批电力直接交易完成,实现交易电量26.8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可为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2.3亿元。
5月底,省经信委会同省物价局、山西能监办、省电力公司组织了山西省第三批电力交易,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双方自主协商交易方式完成交易电量26.8亿千瓦时,平均交易电价0.2832元/千瓦时,比标杆上网电价(0.3538元/千瓦时)平均降低0.0706元/千瓦时,预计全年可为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2.3亿元,参与的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平均可提高98小时。
山西省是全国第一个启动大用户直供电的省份。大用户直供电模式是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或独立供电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进行电力购销交易的一种特殊行为。参与直供电交易模式的用电企业,获得了降低电价、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好处。今年3月份,山西省发布了《2015年全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明确今年交易规模为200亿千瓦时。按照《方案》,山西省实行分批次组织直接交易,成熟一批组织一批,鼓励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优先交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新兴产业企业优先交易。省经信委电力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这三批的交易情况看,无论是电力用户还是发电企业的数量都比去年有明显增加,“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在我省已开始稳步推进,成效逐步显现。”
截至目前,山西省共完成电力直接交易电量174.82亿千瓦时,占年度计划的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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