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第五师供电辖区农业及工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其中提到,调整师市农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调整至0.312元/千瓦时。
调整师市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
110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电价格:0.3538元/千瓦时;
35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电价格:0.3691元/千瓦时;
1-10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电价格:0.4521元/千瓦时;
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电价格:0.4553元/千瓦时。
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纺织服装生产,继续执行原电价政策不变。
本通知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月1日至实际落实本通知期间产生的差额电费,由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和销售价格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