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筛选了宝安区319家企业(以下简称基准年核查企业)拟开展近三年基准年碳排放核查。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组织召开“2023年新一批企业基准年碳排放核查工作”线上名企名师大讲坛培训活动,以解答企业关心的核查工作流程、要求等内容。
此次培训是全市首个针对基准年碳排放核查企业组织的专题培训,全区324家基准年核查企业代表参加。专家从碳核查工作依据、术语和定义、量化流程、基准年及核查边界确定、排放源识别、排放量计算、清单和报告编制这7个维度进行深度解析,并耐心向企业解答了是否需要开展核查、核查需要哪些资料、碳排放超额购买等问题,受到了参加培训的企业纷纷“点赞”。
宝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宝安碳索”系列之深度碳体检行动、“双碳”素养提升行动、鹊桥会行动、“双碳”试点示范行动等四大行动,全力为各界双碳工作送服务,凝聚各界力量助力宝安区“双碳”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