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nbsp;能源发展综述本章作者nbsp;邱丽静(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宏观经济形势01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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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磅 |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5)——能源综合篇

2025-06-17 17:34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作者: 邱丽静

第一章  能源发展综述

本章作者  邱丽静

(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

一、宏观经济形势

01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从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平稳,到向上向好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再到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首次突破130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5.0%,经济总量稳居全球第二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分别加快0.7、1.0和1.1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5749元,同比增长5.1%。国民总收入1339672亿元,同比增长5.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 2015—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速

分季度看,一季度开局良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二季度、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同比增长4.7%、4.6%,一度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局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加强宏观调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的重大部署,极大地提升了信心、改善了预期、激发了发展动能。四季度经济明显回升,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4%,比三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2 2022—2024年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02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和服务业明显回升

2024年,第一产业增加值9141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492087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765583亿元,增长5.0%。从占比情况看,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6.8%、36.5%、56.7%,经济结构加速向服务化转型,第三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从贡献程度看,三产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2%、38.6%、56.2%,经济结构继续优化,第二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为近年新高,出口贡献大幅提高。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3 2015—2024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市场需求的扩大,促进了工业生产扩张和服务业增长加快。从工业看,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8%。其中,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1%,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5.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增速分别快于规模以上工业1.9、3.1个百分点。从服务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0.9%、10.4%和5.6%,为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0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高技术产业和绿色能源投资较快增长

202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091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37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2%,其中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5.7%。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1.3%,中部地区投资增长5.0%,西部地区投资增长2.4%,东北地区投资增长4.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4 2015—202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954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6%,第二产业投资17906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0%,第三产业投资325767亿元,比上一年下降1.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5 2022—2024年三次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

高技术制造业保持高速增长,成为拉动投资的主要亮点。2024年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一年增长8.0%,增速比全部投资高4.8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7.0%、10.2%。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9.5%、7.1%;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0.3%、11.4%、10.3%。

二、能源生产及供应

01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

2024年,我国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完善,能源供应基础持续夯实,能源供应保持平稳增长,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电力的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约47.8亿吨,智能化产能占煤炭总产能的比例提升至50%以上;原油产量连续6年回升;天然气产量连续8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发电总装机约33.5亿千瓦,发电量超10万亿千瓦时。

●2024年能源生产

一次能源生产总量49.8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6%。

原煤产量47.8亿吨,同比增长1.2%。

原油产量21289.1万吨,同比增长1.8%。

天然气产量2464.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0%。

发电量1008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

注:2023年及之前增速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6 2015—2024年能源生产总量及增速

截至2024年底,我国发电总装机约33.5亿千瓦,比2023年末增长14.6%。

火电装机容量144445万千瓦,同比增长3.8%;

水电装机容量43595万千瓦,同比增长3.2%;

核电装机容量6083万千瓦,同比增长6.9%;

并网风电装机容量52068万千瓦,同比增长18.0%;

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8666万千瓦,同比增长45.2%。

表1-1 2015—2024年主要能源品种生产总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02清洁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

2024年,我国在能源转型和清洁能源利用领域取得积极成效,电力生产稳步朝着更清洁、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2024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14亿千瓦,提前6年多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的承诺。

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占比提高到32.6%,接近三分之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7 2015—2024年能源生产结构

03能源进口保持稳定

2024年,我国能源进口结构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多元稳定,原油进口55342万吨,同比下降1.9%;天然气进口13169万吨,同比增长9.9%,创历史新高;成品油进口4823万吨,继续创历史新高,主要原因是燃料油和石脑油进口量增大;煤炭进口54270万吨,同比增长14.4%。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图1-8 2024年能源进口量及增速

能源进口呈现结构性调整特征。原油方面,2024年全球油价大起大落,但我国原油产量上升,进口量下降,进口格局稳定。天然气方面,在国际各主消费区天然气库存充足、国际气价中枢下降的背景下,进口LNG经济性提升后贸易机遇回归,叠加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提升,国内天然气供应相对宽松。煤炭方面,2024年以来,在全球供应持续增长、欧美及亚洲煤炭需求乏力的背景下,国际煤炭市场整体呈现供应宽松的局面。进口煤价格较内贸煤具有价格优势,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澳大利亚、蒙古等国煤炭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助推2024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创新高。

●2024年原油、成品油进口

原油进口55342万吨,同比下降1.9%,进口金额为23107.62亿元,同比下降2.7%。

成品油进口4823万吨,同比增长1.0%,金额2082.7亿元,同比增长5.7%。

●2024年天然气进口

天然气进口13169万吨(约18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9%,金额4637亿元,同比增长2.5%。

●2024年煤炭进口

进口煤及褐煤54270万吨,同比增长14.4%,金额3705亿元,同比下降0.7%。

表1-2 2015—2024年我国能源进口情况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三、能源消费

01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

202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经济稳中有进,需求持续扩张。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9.6亿吨标准煤,比上一年增长4.3%。煤炭消费量增长1.7%,原油消费量下降1.2%,天然气消费量增长7.3%,电力消费量增长6.8%。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3.2%,比上一年下降1.6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8.6%,上升2.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9 2015—2024年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速

电力消费是能源需求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202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较上一年提高0.1个百分点。尤其随着工业复苏、高技术产业崛起、第三产业扩展和绿色低碳政策的推进,电力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和快速增长的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0 2015—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能源消费增速、电力消费增速对比

表1-3 2015—2024年主要能源品种消费量(单位:万吨标准煤)

注:2020年及以后数据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0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稳步提升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向清洁低碳转型,2024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上一年提高1.8个百分点;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3.2%,比上一年下降1.6个百分点;石油下降0.6个百分点;天然气上升0.3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1 2015—2024年能源消费结构

清洁能源的应用持续扩展,2024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8.6%,上升2.2个百分点,为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2 2015—2024年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四、能源投资

01全国能源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2024年,我国能源领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有序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区域分布来看,1—8月,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完成投资额同比分别增长17.4%、15.4%、13.8%,呈现梯度递减态势。从项目层级来看,1—8月,国家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下项目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投资主体方面,央企投资延续较快增长势头,民营企业投资增速趋于稳定,市场活力逐步恢复。

●2024年煤炭行业投资情况

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1%,增幅比2023年回落2.7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增幅比2023年回升0.7个百分点。

煤矿企业加大对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投资,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全国累计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4770处,智能化产能比例超过50%。

●2024年油气行业投资情况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下降1.8%,2023年同期为增长1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8.6%,2023年同期为增长13.0%。

●2024年电力行业投资情况

电力行业整体投资规模保持稳健增长趋势,全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比上一年增长23.9%,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45.9%,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5个百分点。其中,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核力发电、水力发电投资合计增长29.3%。

02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持续扩大

2024年,尽管面临宏观经济压力和能源转型等多重挑战,我国非化石能源领域投资仍表现出强劲势头。从细分领域看:风电方面,甘肃、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北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方面,云南、新疆、青海、内蒙古、山东、河北在建项目投资加快释放;分布式光伏方面,江苏、浙江发展提速,安徽、广东投资快速增长;核电方面,建设取得新进展,山东招远、江苏徐圩、浙江三澳、广东陆丰、广西白龙五个新核准核电项目逐步形成实物工作量。

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保持快速增长。2024年电源完成投资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为86.6%。

03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稳步增长

2024年我国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持续释放,各领域呈现差异化发展态势。电网建设方面,全年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自2020年起,电源投资已连续5年超过电网投资,且两者差距自2022年起逐年扩大,2024年电源投资与电网投资比例扩大至1.9:1,反映出电源与电网建设存在节奏不匹配等问题。

在油气管网领域,天然气骨干管网工程投资持续释放,包括虎林—长春、川气东送二线、西气东输三线中段、西气东输四线等重点项目。同时,LNG接收站建设加快推进,辽宁、浙江、广西、山东等沿海地区投资快速增长,多个在建项目已形成显著实物工作量。

表1-4 2015—2024年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04能源新业态投资加快释放

2024年我国能源新业态投资呈现加速释放态势,储能与氢能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储能方面,2024年1—8月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新型储能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1%;抽水蓄能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45.5%;四川、江苏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加快释放,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已趋于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得益于布局灵活、建设周期短、应用场景广泛等优势,“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已直接带动项目投资近两千亿元。

氢能方面,2024年,我国氢能全年生产消费规模超3650万吨,位列世界第一。当前全国氢能项目建设进入提速阶段,全球单体规模最大氢储能调峰电站及风光氢储车一体化项目——格罗夫木垒项目在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加紧建设,总投资105亿元,规划建设6座日加氢5吨的综合能源站及600台氢能重卡运营体系,已完成总工程量60%。与此同时,内蒙古的绿氢制备项目、河南的加氢设施项目等也在持续形成有效投资。

五、节能降碳

01能耗强度和碳强度持续降低

2024年,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制定钢铁、炼油、合成氨等7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推动能耗强度和碳强度持续降低。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3.8%、3.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3 2015—2024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4 2017—2024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情况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2024年,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电石综合能耗下降0.8%,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1.2%,吨钢综合能耗下降0.1%,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0.2%,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2%。

●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煤电是能源领域主要的碳排放源之一。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转型升级。全国八成以上煤电机组进行了节能改造,九成以上煤电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近3亿千瓦煤电机组实施了灵活性改造,实现了在额定工况下有效降低供电煤耗的阶段目标。

●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2024年,在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新能源保持高比例消纳的良好态势。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6.8%,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5.9%;新能源利用率略有下降,但继续保持在高位。长远来看,还要用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促进消纳,保障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0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小幅回落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是指能源消费的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之比,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能够反映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据测算,2024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86,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1.36。

注:2024年数据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5 2015—2024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19—2023年间,我国GDP累计增长约20%,同期一次能源消费增长15%,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升至0.75。值得注意的是,2022—2023年该系数达到1左右,而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更高。2024年数据显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小幅回落至0.86,但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仍维持在1.36的高位,这表明我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持续加深。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报告显示,过去十年全球电力消费增量的三分之二来自中国,进一步印证了这一趋势。

03碳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现阶段碳市场交易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交易集中于履约末期,平日交易频次低,交易以大宗合约交易为主,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底,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3亿吨,同比增长43%;累计成交额430.33亿元,同比增长42%,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1.89亿吨,成交额181.1亿元。交易价年底收盘价为97.49元/吨,较2023年底上涨22.75%。

挂牌协议成交量3702.7万吨,成交额36.31亿元;大宗协议成交量1.52亿吨,成交额144.82亿元。大宗协议成交占年度总成交量的80.4%。年度配额成交量相较2023年减少11.0%,但成交额相较2023年增加25.3%。

表1-5 2024年全国碳市场成交数据

(数据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六、能源政策

0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能源深化改革指明方向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提出推进能源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为进一步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指明方向。

《决定》指出,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02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要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链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03我国首部能源法颁布

2024年11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其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能源法》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源网荷储各环节作出制度性安排。电源侧方面,《能源法》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各类电源的发展原则作出规定,协同保障能源供应、推动转型;根据电力系统调节需要,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燃煤发电,推动燃煤发电进一步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电网侧方面,《能源法》明确加强网源协同,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负荷侧方面,《能源法》支持开展需求侧管理,发挥电价对用能行为的引导作用,规定用户应当积极参与需求侧响应,充分挖掘工商业、居民等用户参与系统调节的潜力,提升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性。调节能力方面,《能源法》明确了抽水蓄能的建设原则,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供支撑。

此外,《能源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能源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提出“构建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04中共中央、国务院系统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意见》提出要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和绿色转型的重点领域。《意见》提出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明确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

05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施工图”明确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具体到能源领域,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提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方面,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近年来我国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高,但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仍在80%以上。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下降,要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提升非化石能源开发和消纳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

06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和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开展9项专项行动。其中,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位居9项专项行动第一位。目前,在运跨省区输电通道主要输送煤电、水电等传统电力,新能源电量占比较低。《行动方案》提出,将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对配电网在电力保供和转型方面的新要求,《行动方案》提出组织编制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制定修订一批配电网标准,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实现与源、荷、储的协调发展。围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还分别提出,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源网荷储各环节统筹推进、电力行业各方面协同配合。《行动方案》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此外,相关部门配套制定《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加强电网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07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形成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也愈加清晰。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进行整合,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全主体”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同时,《规则》明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由电力交易机构统一负责实施,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时限,建立信息披露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着力破除市场分割。《规则》共52条,重点对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信息披露内容、披露信息调整、信息保密和封存、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4月,《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出台,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此外,《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等陆续出台,逐步形成“1+N”基础规则体系。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专章》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明确了各方职责、绿电交易组织形式、绿电价格机制、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等。

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水平。《规则》所称电力市场包含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规则》要求,电力市场注册应遵循规范入市、公开透明、全国统一、信息共享等原则。

11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首次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蓝皮书》提出“三步走”发展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有序衔接;第二步,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新能源在市场中的全面参与;第三步,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支持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形成市场、价格和技术全面协调的市场机制。

08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2024年2月,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健全碳排放市场交易制度,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条例》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

6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强化任务分工和政策协同,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加快建立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增进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互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实施方案》强调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规则、促进国际衔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规则体系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积极参与全球碳定价和气候治理,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十五五”时期、碳达峰后3个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到2025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二是“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工作,以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双碳”标准方面,要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在“双碳”计量方面,要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原标题:年度重磅 |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5)——能源综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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