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庄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企业自主碳核查和近零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的建议》做出答复。
其中指出,聚焦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我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任务。制定《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支持政策,对市级近零碳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国家、省认定的零碳(近零碳)工厂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大力推广落地省级“苏碳融”和国家“碳减排”支持工具,实现对绿色低碳项目的精准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支持企业做好自主碳核查和零碳工厂、园区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落实双碳目标,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全文如下: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353号的答复
常环复〔2025〕31号
庄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企业自主碳核查和近零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战略目标部署以来,我市始终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政策推进体系,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近零碳建设的实施路径与重点任务,形成了“目标导向清晰、任务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已开展工作
(一)推进全国碳市场体系建设,压实企业减排主体责任。全国碳交易市场于2021年启动上线交易,覆盖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八大行业,目前已顺利完成三个履约周期的电力行业履约,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即将开展2024、2025年度的碳市场扩容、年度报告报送、碳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依据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积极推进碳市场管理。一是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建立的“国家—省—市”三级联审机制,督促企业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助力全市重点企业高质量完成碳排放数据报送。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政策宣贯、专项辅导培训等方式,强化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社会责任意识,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在履约周期中实现“应履尽履”。四是依托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数据填报、交易指导、扩容咨询等全方位服务,积极推动企业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交易机构高效对接,及时响应企业在系统操作、配额管理等方面的诉求。
(二)聚焦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可复制低碳发展样板。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常州市绿色工厂创建方案中,将碳足迹核查、认证等列入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探索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制定出台《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我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任务。制定《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支持政策,对市级近零碳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国家、省认定的零碳(近零碳)工厂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溧阳市锂享小镇等8个园区成为首批市级近零碳试点园区;常州博瑞电力等7家企业入选首批市级近零碳工厂名单;全国19个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中,常州入选3个。此外,我市在多个领域双碳试点探索中成效显著。溧阳市、武进高新区、钟楼经开区、金坛经开区、中创新航等5个单位(地区)创成首批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溧阳高新区入选国家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调创新试点名单;2023年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2024年成功举办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
(三)培育低碳服务出口新优势,拓展绿色贸易发展空间。加强贸易摩擦应对辅导,组织企业针对国家双碳政策、国际控碳机制以及碳足迹等开展系统性培训,开展“高品质认证进园区”公益宣传活动,助力出口企业完成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填报、报送等业务。结合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训、外勤法等,通过“法规+案例”开展技贸宣贯培训,指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出台《关于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建成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对31个涉绿指标形成绿色金融发展全域地图。大力推广落地省级“苏碳融”和国家“碳减排”支持工具,实现对绿色低碳项目的精准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支持企业做好自主碳核查和零碳工厂、园区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落实双碳目标,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多措并举推进碳核查与零碳建设。一方面,强化碳核查全链条能力建设。严格制定碳核查第三方机构筛选标准,聚焦行业排放特性,定向培育熟悉本地重点产业排放流程的专业核查机构,并加大对核查机构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同时,依托本地智力资源优势培育本地化碳核查从业人员,组织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碳核算与管理培训,加快培育本地双碳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加速零碳建设生态构建。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积极对接国内外优质零碳方案提供商,经严格筛选评估后,建立动态推荐名录,为企业零碳转型提供多元优质选择。同时,会同财政局系统研究优化碳核查及零碳建设补贴政策,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强化扶持机制、加力创新驱动,以更优、更实、更精准、更多元的财政“工具箱”,充分激发企业零碳转型内生动力,推动区域零碳建设提速增效。
(二)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与应用。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推动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落实碳排放量化报告制度,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的碳市场交易和履约能力。组织开展碳交易政策法规解读、数据质量管理、碳资产管理等培训,开设具有针对性的双碳课程,加快培育本地双碳管理人才。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根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3月印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依托全国碳市场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聚焦钢铁、水泥等行业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扩围平稳落地,推动碳市场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三)探索碳金融创新发展模式。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碳质押贷款、碳基金、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促进碳交易市场与金融市场深度融合。持续完善产业与资本协同联动机制,推动零碳投资基金为我市零碳科技领域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助力加快技术瓶颈攻关。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近零碳园区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园区建设和运营、园区内企业转型发展提供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并购贷款、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产品,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发行绿色债券推动近零碳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以财政“小杠杆”撬动近零碳发展“大效应”。
(四)深化低碳试点应用成果。积极推进常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调创新试点园区建设,积极构建适合园区特点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全方位推进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行动,助力地区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碳足迹认证工作助企降碳增效作用。依托长三角(常州)ESG国际产业创新园,打造长三角ESG产业集聚高地。持续开展零碳试点建设,以绿色产业园区、外贸出口相对集中的园区、科创产业园区等园区类型和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为重点,持续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探索具有常州特色的“零碳”建设路径。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