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海南省2020年第二批次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称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将新增油气、水泥建 材、矿产资源加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到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再结合年初制定的年交易方案未完成的交易量情况确定本批次市场化交易量,其中气电市场化交易电量 5 亿千瓦时,核电、煤电市场化交易电量 1.5 亿千瓦时。各发电企业交易电量上限=K×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机组容量/全部准入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年度交易 电量规模(2020 年度系数 K 暂定为 1.5)。
各电厂交易电量上限如下:
1.洋浦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21596 万千瓦时
2.南山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6455 万千瓦时;
3.文昌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46948 万千瓦时;
4.海口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3658 万千瓦时;
5.东方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7758 万千瓦时;
6.西南电厂交易电量上限为:3879 万千瓦时;
7.核电交易电量上限为:7204 万千瓦时。
(二)本批次相应准入市场用户的用电规模按不少于发电侧规模的 1.2 倍匹配,即不少于 7.8 亿千瓦时。
电力用户为:海南省内,电压等级 110 千伏及以上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增量配电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等三类园(区) 内的 10 千伏及以上经营性工商业用户和趸售用户,园(区)外其他 10 千伏及以上年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 600 万千瓦时的经营性工商业用户(其中油气、水泥建材、矿产资源加工行业用户不受年用电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