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供电所物资管理,保障供电所生产维护工作的正常转运。近日,赫章供电局出台了《供电所物资管理规定》,从物资计划上报、采购、入库、流通、回收几个方面对农网、大修技改等物资进行了规范管理。有效杜绝了供电所恶意囤积备用物资进行私揽工程的现象,保证了网改、技改、检修物资的正常调配。
《规定》明确要求,物资采购计划遵循"超前谋划,需求齐备,及时准确,集中批量,综合平衡"的原则,由物流配送中心根据实际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和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统一采购。供电所不得自行采购物资,所需物资应按物资采购流程上报生技部,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物资信息系统上走完需求计划后,由局物流仓储配送站统一采购,在保证有防火、防盗、防潮安全措前题下统一保管存放。
供电所物资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并根据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账,物资账本应按备品备件、大修技改、营销技改等用途分开登记,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库。及时清点库存物资,按月上报物资需求计划对短缺的物资及时补充,满足生产营销需要,事故紧急抢修的物资必须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领用手续。
加强废旧物资管理,对在日常维护检修中淘汰和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全部收回,并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可利用的废旧物资必须严格履行出库手续,按要求及时登记入账,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统一交局物流配送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