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遏制严重违章行为。10月29日,赫章供电局出台了《赫章供电局严重违章考核规定》,对该局从业人员及管辖范围内承揽工程的承包商在电力生产和建设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了量化规定。
《规定》明确规定了17类行为违章、2类装置违章、1类管理违章的考核方式和额度。并按基建、检修、技改等外包工程管理及作业现场发生严重违章行为,分别给予每条200元为基数,每增加一条翻一倍的考核。同时根据责任大小,被考核人员涵盖责任人、工程承包商、供电所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副职、局长及总支书记。对直接责任人还进行至少一个月的待岗学习,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参与现场安全纠察,学习期间,费用自理,直至考试合格方可回到原单位上岗。
对发现的严重违章,相关部门应立即整改,暴露的管理问题,分析根本原因,量化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限时整改。《规定》还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制止他人违章行为。对有效避免了事件发生的,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金额的经济奖励。
该局对严重违章的“零容忍”,将最大限度地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及作业人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教育各类作业人员遵章守纪,超前防范各类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