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转让交易2024年1-12月,合同转让交易成交电量167.0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4.22元/兆瓦时。...5.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交易2024年1-12月,组织第三方独立主体辅助服务交易12场,其中填谷类型交易6场,削峰类型交易6场。
目前,经营主体可通过中长期合同转让交易调整曲线,以双方确认的d-2日(d为执行日)交易数据作为调整依据。现货交易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详情如下:
(含年、月、旬及合同转让交易)度电下调1.5分,对应电费按区内市场化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比例直接向终端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疏导。...2024年,宁夏电力市场用户侧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874.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6%,结算均价307.29元/千千瓦时。中长期市场交易情况数据暂缺。
目前,经营主体可通过中长期合同转让交易调 整曲线,以双方确认的 d-2 日(d 为执行日)交易数据作为调整 依据。现货交易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
推动出台省间中长期交易规则,研究和试点高比例新能源省间交易模式。试点开展省间合同转让交易,促进电能量与合同转让交易初步融合。加大跨区交易组织力度,力争外送电总规模和新能源发电外送规模再创新高。
、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回退)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2.合同转让、调整交易2024年全年,达成用户侧合同转让交易主体共计94家,其中售电公司87家,批发用户7家,总成交电量54.22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36.08元/兆瓦时。
《黑龙江电力调度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规范》提到,本规范适用于现阶段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开展电力中长期市场双边交易、集中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其中《山西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15.0)》新增保底售电服务兜底机制,在满足保底售电服务启动条件情况下,当年未遴选出保底售电公司或保底售电公司未实际提供保底售电方服务的,拟退出售电公司可通过合同转让交易或回购交易的方式对其次月及以后的批发市场合同进行处置
v15.0修订说明提到,《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中新增保底售电服务兜底机制,在满足保底售电服务启动条件情况下,当年未遴选出保底售电公司或保底售电公司未实际提供保底售电方服务的,拟退出售电公司可通过合同转让交易或回购交易的方式对其次月及以后的批发市场合同进行处置
用电侧结算成分包括:绿色电力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电能量交易、超用电量等。详情如下:...发电侧结算成分包括:省间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分布式试点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电能量交易、优先 电量、超欠发电量等。发电侧合同电量照付不议,偏差结算。
,新增发电企业代理购电合同转让交易,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可交易规模。...这一举措显著促进了零售合同线上签约率的提升,并大幅增加了通过线上方式签约的零售电量比例。回顾解析:“e-交易”在四川的全面推广具有深远意义。
所有通过市场准入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交易。合同转让交易主要在月度交易中组织,标的物为原合同在交易周期内各时段的部分或全部电量。
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电能量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方式。
深刻认识调度运行和电力交易的关系在电力市场体系中,电力交易权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容量交易、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以及绿电绿证交易等多种形式。
市场化合同转让交易以月度(多月)、月内(多日) 为周期组织开展;优先发电合约电量转让交易以年度(多 年)、月度(多月)、月内(多日)为周期组织开展。...关于交易品种,经营主体可参与的由各电力交易机构组织的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省间中长期交易、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其他类型交易品种。
批发侧绿色电力交易云南绿色电力交易现阶段主要包括直接交易和事前合同转让交易。事前合同转让交易包括发电合同、用电合同转让,绿证部分随电能量部分一并转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开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内中长期市场由每周交易两次调整为按工作日连续开市,增加发电侧代理购电合同转让交易
“我们在按照24小时标准合约模式组织交易的基础上,将电力直接交易、电网代购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等多个交易品种融合开展、同台组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不再区分发、用电身份,
市场化购电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或委托售电公司参与华中省间中长期交易,并应与其参与省内直接交易方式保持一致。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三)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市场化购电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或委托售电公司参与华中省间中长期交易,并应与其参与省内直接交易方式保持一致。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 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4 次绿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318.91 亿千 瓦时;组织开展 10 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134.53 亿千瓦时;组织开展 121 次合同转让交易,总成交规 模 101.78 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