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其中提到,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厂网双边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回退)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燃煤发电机组交易价格(不含容量电价)按照“基准电价+上下浮动”确定,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化交易价格不受20%限制。国家另有规定的随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现货市场未结算运行时,中长期交易采用“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方式,原则上按日清分、月度结算。各时段偏差电量按市场化中长期全部合同对应同日同时段均价结算;不具备日清分条件的,按月清月结进行结算。
现货市场未结算运行时,实行月清的经营主体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的偏差电量,每月按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考核费用。售电公司合同偏差考核费用,原则上由其与产生偏差的相关二级用户共同承担。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代理工商业部分,不含代理居民农业部分)偏差考核费用,由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承担。因保供电需要、电网安全约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月度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可申请减免偏差考核费用。电量偏差允许范围及偏差考核费用标准由省能源局根据市场运行实际情况在年度实施方案中确定。实行日清分的经营主体,不再进行偏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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