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提到,现阶段,采用“中长期合约仅作为结算依据管理市场风险、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交易模式。
现阶段主要开展跨省与省内联合出清模式。结合贵州现实际条件,考虑电力市场平稳过渡要求,目前采用“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组织。
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场站:220kV及以上的新能源场站具备条件的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110kV及以下的新能源场站可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待具备条件后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参与现货市场的独立储能:现阶段,采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待具备条件后可采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推进我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高质量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经相关政府部门审定同意,现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见附件1-5),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另附)
2.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注册实施细则(另附)
3.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另附)
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另附)
5.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另附)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