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文件提出,通过组织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引导纳入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的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建立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碳排放相关设施、环节、排放源、排放活动等加强管理,有效控制碳排放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推动试点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内部碳排放管理经验和典型做法,为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建立长效碳排放管理机制、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探索有效可行路径。
试点对象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