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陆续发布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随着电力供应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和绿色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展,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成为彰显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促进消费侧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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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绿证新规下 推进“电-碳-绿证”协同发展

2025-07-07 16:01 来源:能源评论 作者: 彭君哲 王静 汪颖翔

新规陆续发布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

随着电力供应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和绿色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展,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成为彰显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促进消费侧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发挥着优化碳减排资源配置、促进用能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作用。推动电力市场、碳市场和绿证市场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绿色低碳转型快车道提供强劲动能和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着力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意见》明确了绿证市场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和高效运行的分阶段目标,围绕稳定绿证供给、激发绿证消费需求等提出系统性举措。绿电绿证新规为“电-碳-绿证”协同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

激发现货市场和绿电交易的潜在活力

《通知》明确新能源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交易形成“两个全部”,且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市场驱动形成上网电价。新能源全面入市改变了以往新能源依靠固定补贴和全额收购的发展模式,将充分发挥现货价格信号作用,引导新能源优化出力特性、主动配储以及合理布局,全面释放现货市场和绿电交易的潜在活力,为绿电消费需求强烈的企业提供更多交易选择。

《通知》通过差价结算等配套设计,以“多退少补”方式为新能源提供过渡性收益保障,避免因市场波动而产生极端收益或风险,并针对存量增量项目分类施策,稳定各类项目收益预期。机制电价的设计缓解了新能源电量交易模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影响,有助于新能源保持高强度的持续扩张,为绿电交易提供稳定的供应和充足的发展空间。《通知》强调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形成更加真实的价格信号;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形成多时间尺度的高频交易,也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对新能源波动性出力的适应能力。

但另一方面,从对绿证的影响来看,《通知》中明确“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在当前绿证价格偏低背景下,绿证供给空间压缩,叠加机制电量的价格优势,存在影响绿证市场活跃度的不确定性风险。

供给需求双轮驱动绿证交易增长

在供给侧,需保障绿证稳定供给和自动核发。《意见》着力构建稳定、高效、闭环的绿证供给体系,强调依据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月度结算电量实现绿证及时自动核发,明确提升绿电交易规模与支持绿证跨省流通,通过开源畅流、规范核销等措施,确保绿证稳定供给和省间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绿证核发范围已得到全面拓展,已建档立卡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超28倍。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占比的快速增长,绿证供给量和跨省区优化配置能力也将持续提升,将有助于充分挖掘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为绿证市场活力迈向新高度提供基础保障。

在需求侧,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激发和比例提升。《意见》确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强制消费覆盖钢铁、有色、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要求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逐步提高,并设定到2030年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的目标,为提升市场刚性需求打开了空间;自愿消费则鼓励政府、国企率先垂范,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拓展居民、建筑、交通等多元场景,并辅以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共同激发全社会自愿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规模翻两番,达到4.46亿个,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为5.9万个,同比增长2.5倍。随着绿证消费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往主要依靠自愿购买和大型活动示范的市场格局得到了改变,预计将推动创造规模更大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绿色用电需求。

此外,《意见》明确要求完善交易组织与应用机制,形成市场协同通道。在交易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和多时间尺度的绿电交易机制,健全绿证价格形成与监测机制,引导绿证价格处于合理水平,并推动绿证中长期协议签订和多年期绿电交易,体现出构建流动性更强、价格信号更明确的全国性市场趋势。电力市场、绿证市场机制的优化完善,将有力推动交易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电力环境价值的逐步彰显。在应用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基于绿证的全国统一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和认证体系,明确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迹认定的基础凭证,并加快相关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国际化与国际互认,进一步巩固了绿证在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中的唯一凭证地位。目前,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已推动绿电交易与碳排放交易市场融合,明确企业在碳排放核算中可用绿电消费量抵扣碳排放量,为电碳融合发展开辟了新路径。绿电绿证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将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绿色电力在碳市场参与主体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

新规陆续发布后,随着绿电绿证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与碳市场的衔接机制逐步完善,能源电力行业应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促进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和全社会绿色消费水平提升。

一是以市场协同为基础,推动市场机制互通和数据贯通。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研究探索电力市场、碳市场和绿证市场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创新机制,持续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打造“电-碳-绿证”协同发展新范式;强化电碳数据基础,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碳市场配额管理和绿证自动精准核发的精细化管理,以及各交易平台之间数据流、信息流的相互贯通,避免环境价值重复计量,实现电碳数据全过程可溯源、防篡改。

二是以交易机制为保障,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绿电交易市场机制持续优化,健全相应定价机制和出清规则,通过推广多年期绿电交易以及小时级溯源交易,构建月度乃至月内常态化交易模式;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证交易系统与价格机制,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互认,促进价格合理反映电力环境价值;持续提升绿电绿证在碳市场中的抵扣比例,强化绿电环境价值在节能降碳中的实际效能;统筹省间通道资源,充分利用跨省通道和分布式资源组织省间、省内绿电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以场景应用为突破,拓展绿电绿证应用价值和市场空间。积极推动绿电绿证在多元政策体系与应用场景中的价值实现,促进绿电绿证在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碳排放核算、碳市场履约等领域的实质性应用;发挥能源电力行业平台资源优势,积极拓展绿电工厂和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新兴应用场景,通过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培育市场增长点;积极总结推广地方特色实践,例如国网湖北电力首创的“电-碳-金融”三市场协同模式,形成了绿电减碳、碳市场激励、金融支持的绿色电力金融实践,为构建各类主体互利共赢、共同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服务链条提供了参考。

(作者彭君哲、汪颖翔供职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王静供职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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