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充分发挥新型主体在电力系统保供和新能源消纳中的作用,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组织召开全省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推进会。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以及新型主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电力交易中心、省电力公司介绍了《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及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响应的有关事项。详细解答了参与市场化响应中信息披露、认证流程、计量结算等方面的问题。与会新型主体代表对实施细则的颁布表示欢迎,并表示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市场化响应。省能源局对进一步发挥好新型主体在电力保供中的作用提出了要求。浙江能源监管办在肯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求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系统谋划好下一阶段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政策宣传,鼓励更多新型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电力响应。要求切实做好市场注册、能力认证工作等有关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需求确定、交易组织、计量结算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够切实发挥新型主体的保供作用,切实做到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该细则的实施,将有力推动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等新型主体有序参与电力响应和市场化交易,为浙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供应保障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