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甘肃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售电公司、虚拟电厂以履约保障凭证的方式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提供违约担保,省电力公司为履约保障凭证受益人,履约额度保证有效期原则上为一个自然年的交易履约行为。
当同一主体同时具备售电公司与虚拟电厂身份时,应按照主体类别以及参与的市场类别(市场类别按大类分为调节性市场与电能量市场)分别提交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金额应分别满足交易规模要求。
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年度交易规模不得超过按照资产总额核定的最大交易规模。履约保障凭证额度按照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在甘肃电力市场交易总电量规模核定,核定标准为0.8分/千瓦时。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依据确定的履约保障凭证额度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障凭证,交易中心在收到履约保障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向售电公司开具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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