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

首页 > 配售电 > 电力交易 > 政策 > 正文

浙江平湖:2025年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

2025-05-14 09:13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

详情如下: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嘉政发〔2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平湖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科技局牵头)

锚定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6.05亿元,其中,科技创新投入4.32亿元、人才支撑投入0.9亿元、教育支撑投入10.83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和单位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对参与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联合共建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联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实施市级重大、重点等科技计划项目15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30万元资助。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争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项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科创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项以上。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围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产业数据”“人工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深度参与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责任单位:金融发展中心、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金投人才集团、金融监管支局)

(五)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纵深实施初中“强腰工程”、普高“县中崛起”战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体系。落实省中职“双优计划”,着力打造职教优质学校、优质专业,全力引进新型高职院校。迭代升级“双元六共”育人模式,扩大“订单班”高技能产业人才供给。推进初高中学位扩容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投集团)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围绕未来产业,出台产业链专项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完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补投贷”支持体系。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深入实施工程师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贯通“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合作机制,支持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增强优质人才服务供给,全方位打造产业人才学院和人才社区。推进外国高端人才集聚区建设,支持企业引进各类外国人才,持续深化证卡集成改革,为外籍人才来平工作生活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补助等政策。支持科技服务业和建筑业加大研发设备投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经信局牵头)

加快构建平湖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两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0.83亿元。其中,支持“两化”改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业稳增长和人工智能产业集聚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0.63亿元,支持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腾笼换鸟”专项经费0.2亿元。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覆盖力度,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75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金融发展中心)

(九)加快数智化转型。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省级未来工厂试点1家,力争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案例、场景)1家。(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十)加快绿色化转型。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5年,力争新增省级绿色工厂2家。(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十一)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未来产业。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未来能源、未来制造等领域,积极谋划类脑计算、合成生物、氢能储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鼓励装备制造、时尚产业等行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与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合作,推动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给予实际合作支出最高20%、最高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

(十二)推动算力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鼓励优秀智算企业建设算力调度交易平台,为全省数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能算力调度和交易服务。鼓励人工智能服务商研发数智优品,助推人工智能在产业端的推广应用。鼓励通信运营商出台优惠费率和定制化服务,进一步降低传输费率,打造长三角综合使用成本最低的算力产业集群。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智算、超算算力服务产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的最高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领军型浙江数商”、“成长型浙江数商”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雄鹰企业”和省级“隐形冠军”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奖励。2025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

(十四)金融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40亿元左右。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推进企业资本市场发展提质增速,强化“境内+境外”上市双赛道服务,力争新增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责任单位:金融发展中心、金融监管支局、经信局)

(十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两新深度融合”示范培育,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经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嘉兴市内装备制造业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材料首批次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平湖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贸、文化旅游、软件信息产业,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0.24亿元,其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21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03亿元。

(十六)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售价15%或20%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适时发放汽车等领域消费券,大力提振大宗商品消费。持续推进旧房装修、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

(十七)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重点打造大东湖和环明湖泛文化两个版块,重新定位大东湖和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配套设施及业态布局,提升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效能。持续打响“平湖周末”“小城故事多”等文旅品牌,全年开展“平湖周末·四季野米饭”、文旅推介会等活动5场以上,举办文旅消费市集等惠民促销活动8场以上,发放“平湖周末”文旅住宿消费券180万元。鼓励工厂店进商圈、进集聚区,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创新开展“乡村文化空间主理人”项目,培育乡村艺展、研学、市集、剧本游等新型文旅业态,打造具有平湖辨识度的文化共同体3个。(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集团)

(十八)支持演艺经济发展。挖掘整合演出场所资源,发展培育演艺中介机构,对举办演唱会、音乐会等大型营业性演出给予政策扶持,支持社会力量组建高层次专业文艺团体,注入平湖演艺市场新活力,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宣传部、财政局、文旅集团)

(十九)培育赛事经济新增长点。打造“赛事之城”,构建市、镇、村三级赛事联动矩阵,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浓厚氛围。全年举办省级国家级重点赛事7场以上,“村跑”“村BA”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00场以上,进一步推动体育赛事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业态经济3000万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办赛事,指导涉体企业发展,新增30家以上涉体企业,培育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或浙江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文旅体局、财政局)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持续推进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创新发展区建设,做大做强京东物流园区、奥泰物流中心和易商物流产业园三大平台,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引导物流、贸易融合发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降低运输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经济成本。开展岸电补贴、船舶含油污水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接收增值服务;持续深化船检改革,全力打造“服务优、流程顺、成本低”的船检服务平台。积极争取提高国四营运货车、老旧营运货船报废补贴标准。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十一)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强化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应用支持。力争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二十二)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坚持实施南市商务商贸和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两大省级创新发展区双轮驱动,不断优化创新区产业配套,提升平台能级。2025年,力争两大创新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0亿元、200亿元。引导服务业企业提升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快向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领军企业培育名单。对获评平湖市功勋企业和明星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由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全面落实一流强港改革,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5亿元以上,独山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超过80万标箱。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75亿元,重点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海河联运等建设。

(二十三)打造长三角海河公铁联运枢纽。依托沪乍杭铁路、乍嘉苏航道、通用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多式联运体系。强化港口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航道改扩建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独山港区海河联运示范工程6个外海泊位及内河港池等项目全面完工,进一步完善独山港集疏运体系。加快内河公用码头建设布局,强化内河码头与外海港口对接,形成内畅外联、高效协同的海河联运体系。积极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四)推动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建设。2025年,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2个以上,推进全市骨干航道及重要支线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平剪线航道养护一期工程全面开工,畅通浙沪内河水运大通道。完成横塘桥水上服务区低碳改造。巩固提升船舶建造修理产业优势,培育壮大内河专业集装箱“海河联运”运输船队,实现集装箱运力规模达到5500标箱以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十五)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低空起降场(点)15个以上,新增低空航线10条以上,加快推进A类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支持成立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广低空公共服务场景应用,着力打造“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农村物流”、“低空+文旅体”等应用场景品牌。支持低空产业发展,加快低空经济企业招引和壮大,并给予一定奖励。加强低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优化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在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鼓励运用产业基金,加大对低空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六)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用足用好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以上,实施养护工程40公里,实现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1%。支持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19个。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推动公交提质增效改革,全面优化公交线网。继续实行“金平湖畅行券”高速通行补贴政策,对来往平湖嘉兴、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非营运一类客车进行差异化精准补贴。(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进一步擦亮高质量外资集聚地“金名片”。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36亿元,重点支持引进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防范企业出口风险以及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等。

(二十七)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重点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贸易新渠道,全年重点展会参展企业300家次以上。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5%以上。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对获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培育基地、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7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二十八)防范企业出口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继续开展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政府联保工作;对一般模式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60%的补助,最高补贴500万。对在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中国信保嘉兴营业部、中国人保平湖支公司)

(二十九)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综合园区,完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建设,加快产业带出海。加快落实9810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服务新政策。鼓励设立跨境公共直播间,对专业直播机构网络设施建设、海外推广等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企业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建设品牌独立站以及创建省级园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海外仓建设。(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十)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级超常规外资激励政策和市级外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项目积极到资。鼓励各主体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吸引外资,全年争取招引超亿美元外资大项目5个以上。开展“深化外资企业服务活动”,常态化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座谈会4场以上。服务和指导外资企业在平设立省级研发中心,落实认定奖励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十一)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大力培育扎根平湖、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培育申报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全年举办“丝路护航”活动3场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十二)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全面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研究制定“大虹桥”政策延伸承接目录,高效承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功能溢出效应。深化产学研合作,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平台。迭代升级“田园五镇”2.0版,“T300农业科创走廊”全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个。深化浙沪新材料产业园合作共建,化工物料管道实现跨省联通。(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入实施平湖市“3+1”重点项目计划,全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25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23亿元,其中,交通类资金0.3亿元,城建类资金0.44亿元,教育卫生类资金2.28亿元,其他类资金0.21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

(三十三)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积极落实省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要素靠前协同保障、财力统筹等工作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优先给予专项债等要素保障。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00亩。(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四)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争取专项债申报额度超200亿元。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支持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20亿元。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力争2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发展中心)

(三十五)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力争专项基金、用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在“3个70%”的基础上提升至“3个80%”。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1个以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争取省级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用地指标100亩。(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发展中心)

(三十六)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和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落实所有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50%的审查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的方式平衡50%项目用能指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供电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农业农村局牵头)

聚焦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主题,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城乡大融合行动,聚焦“强城”“兴村”“融合”“平安”四篇文章,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效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11亿元,其中支持基础设施2.29亿元、支持乡村建设1.53亿元、农村综合提升等1.29亿元。

(三十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叠加规模粮油补贴,全面推行稻麦完全成本保险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43.13万亩、产量在18.97万吨左右。深化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加快推动青年入乡。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6%以上。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培育提升10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2条,确保蔬菜、水产产量分别稳定在25万吨、1.9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上农业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和美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累计培育乡村运营重点村11个,引育运营团队11支。推进传统村落规划管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联农富农能力,提升融合效能。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2公里,巧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改建便民体育场地、设施86处,新建农村充电桩140根以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标准地价”改革,深化闲置农房盘活“新乡邻”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建设局、水利局、文旅体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十九)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27亿元以上。及时分配并下达上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对县城城镇化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金融发展中心)

(四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推进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十一)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年,全市申报新建(认定)高标准农田3.6万亩以上,其中当年开工和认定2万亩以上。新增“多田套合”面积4.8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四十二)巩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以下。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强化截污纳管、河道综合治理,地表水断面Ⅲ类水比例保持10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项目。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59亿元。其中,医疗、卫生资金2.99亿元,帮扶救助资金1.29亿元,提升环境改善民生等3.31亿元。

(四十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大力支持促进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市府办、发改局)

(四十四)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四十五)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高效落实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补助等支持生育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医保局)

(四十六)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县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深入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巩固提升“两县”创建成果。(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10台。(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25人。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重点学科临床专科建设,深化“名医到嘉”工程,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每周有名医。贯彻落实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完成进修25人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五十)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不低于141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88%。新增残疾人就业9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6人,康复辅具适配601人。(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34.16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嘉兴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