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陕西能源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水井矿业”)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榆林市能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凉水井矿业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未任命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2.煤辅助运输大巷永久避难硐室内未悬挂物资清单牌板,压风自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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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75万元!陕西能源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0-17 17:24 来源:北极星能源网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陕西能源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水井矿业”)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榆林市能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凉水井矿业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未任命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2.煤辅助运输大巷永久避难硐室内未悬挂物资清单牌板,压风自救装置压力表故障,一台灭火器未按期检验;3.未配备饮用水,急救药箱内药品受潮发霉未及时更换;4.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机尾皮带未安设人行过桥,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5.吊挂不规范、压风供水施救装置需更换;6.多参数气体检测仪需重新标校。针对上述事项,榆林市能源局对凉水井矿业罚款合计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责令停产整顿3天,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陕西能源表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督促凉水井矿业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持续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各项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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