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024年版),其中包含阿里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改则县城集中供暖工程、安多县县城供暖试点工程、尼玛县县城集中供暖工程等重点用能单位,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7日,详情如下:
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024年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各地(市)汇总形成了全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现将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并请留下反映人联系方式。
附件: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