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实行一系列影响范围广、惠及主体多、含金量高的改革措施,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体系,促进“获得电力”工作在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准确把握624号文核心要义,我们将分享系列解读文章。本次分享内容来自安徽省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汪振宇。
深化“获得电力”改革
塑造“皖美办电”标杆品牌
安徽省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汪振宇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对供电服务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加快构建现代供电服务体系、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便捷用电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意见》框架结构可简要概括为“1+5+1”。其中,第一个“1”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5”是五大重点任务,部署了14条深化改革的硬招实招;第二个“1”是保障措施,构建了确保政策落地的坚实支撑体系。可以说,《意见》是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升级版”。
《意见》之“重”:锚定关键需求,彰显战略作用
《意见》立意高远、内涵深刻,是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能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系统性战略部署。其核心之“重”,在于精准锚定国家发展全局的关键需求,深刻彰显了三大战略作用:
一是重塑公共服务新模式。《意见》将“获得电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切口,以“办电便捷化”为牵引,驱动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通过深化“三零”“三省”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举措,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通过推行全过程数智服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服务预见性与精准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不仅能极大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更是在能源领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生动实践。
二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硬支撑。《意见》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对能源基础设施的更高要求,将“供电高质化”和“用电绿色化”置于重要位置。强化配电网科学规划、智能运维与可靠性管理,为高端产业聚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转提供不可或缺的电力保障。大力支持绿色电力接入消费、用户节能增效及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培育,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这不仅能满足市场主体高品质、绿色化用能需求,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注入了强大的绿色动能。
三是筑牢公平普惠保障网。《意见》旗帜鲜明地将“推进服务普惠化”和“共享发展成果”作为根本落脚点,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提升居民供电薄弱区域保障能力、科学规划配电网布局、频繁停电治理,着力破解城乡、区域间供电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切实守护民生用电权益。围绕拓展“三零”服务对象、统一城乡服务标准、信息精准直达终端用户,确保供电服务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不仅显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是在能源领域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成为连接国家发展大局与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坚实纽带。
《意见》之“新”:谋划长远发展,优化五大路径
《意见》是对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以下简称“1479号文”)的战略升级与创新发展。其核心之“新”,在于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以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等“五化”路径,系统谋划供电服务长远发展的新图景,显著拓展和深化了政策内涵。
一是数字赋能,拓展便捷服务新场景。《意见》首次构建“精准+主动+协同”的三维便捷服务体系。在办电精准化方面,将低压办电“零投资”范围从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扩大至各类民营经济组织,让“三零”政策精准赋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服务前置化方面,推动供电企业依托政务平台动态获取项目用电需求,对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现用户未申请、服务已先行。在政企协同化方面,加快推进水电气等数据共享,实现“材料一次提交、业务联合办理”,将1479号文“一窗受理”拓展为全流程高效协同。
二是精益强网,构建高质供电新标准。《意见》首次建立了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量化治理与质量管控体系。在投资精准化方面,提出将配网投资优先向农村、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建立年度投资改造计划报送机制,实现对用电短板的精准补强。在治理标准化方面,设置了“一年内不超过5次”和“连续60天不超过3次”的频繁停电硬约束,填补了1479号文未量化频繁停电标准的空白。在质量契约化方面,鼓励将高电能质量服务内容纳入供用电合同,推动供电质量从基础保障升级为服务承诺。
三是绿能引领,开辟低碳转型新赛道。《意见》首创“接入—消费—服务”的全链条绿色用能机制。在接入透明化方面,要求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新能源科学布局与资源优化配置。在消费多元化方面,建立绿电宣传推广的长效服务机制,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主动选择和消费绿电,推动绿色消费成为常态。在服务智慧化方面,积极探索应用电力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技术,为企业免费开展能效诊断分析,推动供电服务从传统接电向节能降碳延伸。
四是共享发展,夯实民生保障新基线。《意见》首创民生用电“硬保障+软服务”双机制。在设施标准化方面,利用“两新”资金等政策支持老旧小区等供配电设施规范化改造,提出对新建小区用电设施“同步验收交付”新要求,有效解决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用电隐患、供配电设施移交等难题。在保障刚性化方面,明确供电企业承担民生抢修兜底责任,确保居民用电“有问题找得到人”。在网格联动化方面,建立“电力客户经理+政务网格员”的政企协同模式,将供电服务延伸到基层治理体系,打通服务“最后一米”。
五是协同共治,创新监管效能新机制。《意见》首次构建了央地联动、闭环管控的创新监管体系。在权责清晰化方面,压实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强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实现事权明晰和责任可溯。在执法体系化方面,明确逐步形成各层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权责清晰、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实现监管领域和执法队伍全覆盖。在投诉协同化方面,创新建立投诉转办联办机制,加大供电服务投诉处理情况监管力度,实现用户投诉“接得快、转得清、办得实”。
《意见》之“实”:强化落地执行,塑造“皖美”品牌
《意见》以精准的政策设计和鲜明的实践导向,为建设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提供了“施工图”和“任务书”。其核心之“实”,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贯彻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在民生用电保障、频繁停电治理、电费结算规范等方面,明确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体现了以法治化手段护航改革、以底线思维兜牢民生福祉的坚定立场。二是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有机统一。目标设定聚焦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用电的向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直指当前办电便捷化、供电可靠性、服务均等化、绿色转型支撑等方面的痛点难点,以人民群众办电用电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最终检验标准,确保了政策举措靶向发力。三是任务落实与责任落实刚性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央地协同监管机制及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位,形成闭环落实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安徽省精心打造“皖美办电”品牌,推深做实“三零”“三省”服务,最大限度稳供应、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99.982%,位居全国第七位,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这得益于国家能源局的悉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意见》的出台,为安徽省进一步擦亮品牌、争创一流提供了行动指南。安徽省将聚焦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服务升级出实招。全面对标办电时限要求,在压环节、缩时间、降成本、增便利度上持续用力,特别是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先电、可靠电、绿色电、满意电”。二是电网建设下实功。持续加大配电网投入力度,加强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强化主动运维和可靠性管理,深化频繁停电综合治理,全力构建坚强可靠、灵活智能的城乡配电网。三是绿色转型见实效。积极服务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优化充(换)电设施报装服务,推广绿色用能模式和能效服务,彰显安徽能源发展的绿色底色。
下一步,安徽将以《意见》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获得电力”改革,力争将“皖美办电”打造成为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标杆品牌,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原标题:安徽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解读“获得电力”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