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1-2022年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分配方案。详情如下:
关于2021-2022年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通知》(电监市场〔2011〕32号)的规定,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分配给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提供辅助服务的发电企业。现将2021-2022年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真实有效举证资料。
联系方式:0591-87076448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