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本市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逐步将未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且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鼓励其他排放单位自愿纳入配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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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发布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08-20 08:48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沈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本市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逐步将未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且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鼓励其他排放单位自愿纳入配额管理。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同时引入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每年进行一次调整。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可以将符合本市交易规则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抵销经确认的碳排放量,抵销比例不得超过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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