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专题2020年12月2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议,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及《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来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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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加速推进 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2021-01-11 14:08 来源:郭丽丽的研究札记 作者: 天风公用环保

本周专题

2020年12月2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议,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及《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来源:微信公众号“郭丽丽的研究札记”作者:天风公用环保)

核心观点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实现低成本碳减排的关键

短期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通过设定碳排放价格,让企业负担减排费用,增加了低效率企业成本,同时为高效清洁企业提供了激励机制。长期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会影响未来的投资方向,长期投资有望向清洁低碳产业倾斜,最终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全球及欧盟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截至2019年,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投入运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所覆盖的温室气体占排放总量比例达8%。2019 年,欧盟碳市场的配额高达 18.55 亿吨,覆盖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40%。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交易机制、监管机制都较为完善和成熟,能够为其他国家碳市场建设提供经验参考。▍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2011年,中国拉开碳交易市场帷幕,2013年起试点城市陆续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1年1月3日,试点碳市场排放权累计成交量已达4.5亿吨,CCER累计成交量达2.68亿吨。2020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碳市场建设及发展迈入新阶段。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本次《管理办法》对标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火电企业,未来配额免费发放额度或将缩紧,企业将面临较高的碳排放成本,预计火电企业将提高风电、光伏装机容量以对冲碳排放成本;对于新能源企业,可通过将“二氧化碳减排量”变现,来增厚自身收益。我们预计CCER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有望带来CCER交易价格的上升,进一步增厚新能源运营企业的盈利。

▍投资建议:碳排放权交易加速推进,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碳排放交易市场加速推进,新能源运营企业“二氧化碳减排量”变现可期,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下,我们预计风电、光伏装机将由2019年2.10亿千瓦、2.04亿千瓦,分别提升至2030年7.7亿千瓦、13.8亿千瓦。碳排放交易市场带来的收益增厚,叠加装机容量的高增,以及发电成本的下降,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将摆脱补贴依赖并获得进一步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运营资产价值面临重估。建议关注光伏运营企业【太阳能】【林洋能源】【信义能源】等;风电运营企业【节能风电】【福能股份】【金风科技】【龙源电力】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补贴兑付节奏大幅放缓;补贴资金持续拖欠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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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受益

1.1.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实现低成本碳减排的关键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所进行的市场交易。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使得排放总量被控制在降低后的指标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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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实现低成本碳减排的关键。短期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通过设定碳排放价格,让企业负担减排费用,增加了低效率企业成本,同时为高效清洁企业提供了激励机制。长期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会影响未来的投资方向,长期投资有望向清洁低碳产业倾斜,最终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及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居世界首位,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十四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有望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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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碳交易产品主要包括配额及中国核证减排量(简称CCER)两类现货交易。配额分为免费发放及有偿发放,免费发放指政府直接将配额发放到控制排放企业履约账户内;有偿发放指政府根据市场运行情况,不定期对预留的配额进行拍卖,属于碳交易的一级市场。目前我国配额均采用免费发放。CCER是国内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控制排放企业可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主体产生的CCER,对配额进行抵消。CCER是鼓励减排的补充机制,与配额相比使用范围受限,通常价格会低于配额价格,可降低控排企业的履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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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全球及欧盟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全球多个区域稳步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2018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已超80亿吨。另据世界银行2020年5月发布的《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0》,到2021年,预计全球共有61个地区实施了“碳定价”政策,包括31个碳排放交易系统以及30个碳税政策,所覆盖的温室气体占全球排放总量的比例达22%。截至2019年底,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投入运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全球碳市场覆盖地区的生产总值之和占全球约37%,所覆盖的温室气体占排放总量比例达8%,涉及电力、工业、民航、建筑、交通等多个行业,交易产品主要包括碳配额及自愿核证减排量。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首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其他国家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参考。2005 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从成立起其运行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现阶段交易机制和监管机制都较为完善和成熟,能够为其他国家碳市场建设和发展提供经验参考。2019 年,欧盟碳市场配额高达18.55亿吨,覆盖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40%。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演进历程看,其所覆盖的行业越来越广、配额分配方式中有偿的比例在逐步提高、碳金融基础产品类型多样化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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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有效减少配额盈余、实行“市场稳定储备”制度等方式,促进交易市场公平,稳定碳价。EUA(欧盟排放配额)是欧盟各类碳金融产品价格风向标。在第一阶段,由于欧盟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以企业自报为主要依据,导致配额超发严重,且欧盟不允许未用完的配额转至下一阶段使用, EUA价格在第一阶段末期(2007年底)经历暴跌。第二阶段,欧盟调整了交易机制,例如,允许第二阶段末期的配额转至第三阶段跨期使用,但仍存在持续性的配额供大于求现象,2011年起,EUA价格一直维持在个位数。面对碳价的持续低迷,欧盟继续改革的步伐,例如推出“市场稳定储备”制度。该制度基于一定的规则和目标,按照预设的条件,自动调整配额拍卖量,以长期控制配额盈余。制度颁布后,实施日期临近, EUA价格上涨明显,2018年三季度突破了25欧元/每吨,近一年涨幅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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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欧盟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碳价发现机制的形成。2005年,欧盟碳交易市场就已出现了EUA、CER和ERU的期货、远期、期权、掉期交易。2017年,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及洲际交易所(ICE)交割的主力碳期货合约交易总量达到33.59亿吨,期货交易占到全部交易量的90%。此外,欧盟碳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包括控排企业,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主导的碳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种投资者。欧盟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碳价发现机制的形成。

1.3.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1.3.1.我国碳交易机制发展历程及试点情况

2012年以前,中国碳市场发展较缓慢,主要以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主。随着后京都时代到来,中国开启了碳市场建设工作,对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做出了相应决策部署。2011年11月,中国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碳市场建设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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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碳市场排放权累计成交量已达4.5亿吨。2011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从2013年6月,深圳率先开展交易,其他试点地区也在2013年到2014年先后启动市场交易。截止2021年1月3日,各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约4.5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达10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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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碳市场CCER累计成交量达2.68亿吨,风电、光伏是CCER申请主力军。2012年,国家发改委颁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为 CCER 交易市场搭建起了整体框架,对 CCER 项目减排量从产生到交易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规范。2013年相继启动的七个试点碳市场,将CCER 项目纳入各自的抵消机制,截至2021年1月3日,CCER累计公示项目2871个,累计成交量达2.68亿吨。从项目类型上看,截至2020年6月30日,获得减排量备案项目中,挂网公示254个,风电、光伏项目分别为90、48个;减排量共计5283万吨,风电、光伏项目减排量分别为1246万吨、274万吨,新能源发电项目是CCER申请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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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到2021,我国全国碳排放交易由启动步入正式运行。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印发,标志着我国全国碳排放交易开始启动;2020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碳市场建设及发展迈入新阶段。

1.3.2.碳交易市场未来发展展望

纳入行业范围有望继续扩大。发电行业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最高的行业,率先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据国合会相关专家介绍,未来包括发电在内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八个重点行业,有望逐步纳入碳交易体系。

配额方式有望向有偿分配转变。《管理办法》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在碳市场建立初期,免费发放配额可以避免对经济发展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结合欧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未来随着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配额方式有望引入有偿分配。

试点市场短期内仍有望继续发挥推动作用。从试点市场情况看,覆盖范围上,部分试点地区包含了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规定的八大行之外的行业,例如公共建筑和服务业;企业纳入门槛上,部分试点地区对于纳入企业排放量标准的规定,低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目前我国全国碳交易体系即将步入运行初期阶段,试点市场短期内仍有望继续发挥作用,对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起到良好的补充。未来随着全国碳交易机制的逐步建设和完善,试点市场的活跃度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碳金融产品较单一,碳金融服务体系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碳交易市场中,碳金融产品数量、市场的商品化程度等都会影响市场的流动性,流动性不足将影响碳排放权定价,且一旦碳价过度下跌,碳交易对企业减排的激励作用会受到影响。借鉴欧盟碳市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验,我国有望进一步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增强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有望开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资产授信、碳保险等各项碳金融服务,促进碳价发现机制的形成,推动碳金融体系深化发展。

1.4.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将投入运行,共2225家发电企业纳入重点排放名单。2020年12月2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审议,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及《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规定将纳入名单的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19-2020的配额预分配相关数据于2021年1月29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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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对标2060年碳中和愿景,支持参与主体自愿注销。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媒体吹风会通报,《管理办法》对标习近平主席关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根据《管理办法》十九条,国家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机构和个人,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销其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额,且自愿注销的碳排放配额,在国家碳排放配额总量中予以等量核减。中创碳投机构相关人士认为,该规定体现出国家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自愿注销碳排放配额的行为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支持各类主体购买配额用于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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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火电企业,中长期看,碳排放权交易有望助推企业增加“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据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3日,试点城市碳排放权累计成交金额与累计成交量的比值为23.2元/吨。目前来看,由于我国仍处于碳市场建设初期,碳排放权成本对火电企业影响有限,但在中长期碳中和的政策愿景下,配额免费发放额度或将缩紧,火电企业或将面临较高的碳排放成本,预计火电企业将提高风电、光伏装机容量以对冲碳排放的成本。

此外,基准线配额分配方式在推动企业低碳转型的同时,也有望带动生产效率提升。我国碳市场主管部门,根据电厂的发电量及其对应的基准线为控排企业分配配额。机组燃料类型及发电技术不同,其对应的基准线也有差异。300MW等级以上的大型常规燃煤机组基准值,要低于300MW等级及以下的小型常规燃煤机组,若超出配额,大机组碳排放权购买成本较低,有利于推动火电企业机组大型化,并带动生产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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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能源企业,CCER有望增厚其收益,盈利能力或进一步提升。新能源企业可通过将“二氧化碳减排量”变现,来增厚自身收益。2019年,我国电力部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2.27亿吨,若按照5%的抵消比例测算,CCER年需求量约2亿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CCER备案减排量(挂网公示)仅为5283万吨。我们预计CCER需求将不断增加,有望带来CCER交易价格的上升,进一步增厚新能源运营企业的盈利。我们选取了五家新能源企业进行测算,数据显示碳减排收入有望为公司归母净利润带来 3%-21%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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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投资建议:碳排放权交易加速推进,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碳排放交易市场加速推进,新能源企业“二氧化碳减排量”变现可期,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下,我们预计风电、光伏装机将由2019年2.10亿千瓦、2.04亿千瓦,分别提升至2030年7.7亿千瓦、13.8亿千瓦。碳排放交易市场带来的收益增厚叠加装机容量的高增,以及发电成本的下降,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将摆脱补贴依赖并获得进一步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运营资产价值面临重估。建议关注光伏运营企业【太阳能】【林洋能源】【信义能源】等;风电运营企业【节能风电】【福能股份】【金风科技】【龙源电力】等。

2. 环保公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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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公司外资持股变化

截至1月8日,剔除限售股解禁影响后,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国投电力和川投能源外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43%、0.37%、2.25%和3.34%。较年初(1月2日)分别变化-0.02、+0.02、+0.07和+0.07个百分点,较上周分别变化-0.02、+0.02、+0.07和+0.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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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重点数据追踪

煤价方面,截至2020年12月15日,秦皇岛港动力末煤(5500K)平仓价为689元/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46元/吨,同比变化+26.9%,较11月30日630元/吨环比变化+9.4%。

库存方面,截至1月8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总量为488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4万吨,同比变化-0.8%,较2020年12月31日505元/吨环比变化-3.4%。

5.行业历史估值

6.上周行情回顾

7.上周行业动态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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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周重点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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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碳排放权交易加速推进,新能源运营企业或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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