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综述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归集办法以及主要指标核定标准,体现了合理归集、从严核定、新老分开、共同监管四方面原则。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按照《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对于此次《办法》的印发,发改委表示,这是为贯彻落实电改9号文,扎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的探索。
《办法》的印发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它是我国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为输配电定价由试点走向全面落实、有序放开售电市场奠定了基础。从舆论反应看,市场比较关注的是《办法》如何在试点工作中展现示范性作用,从深圳试点、蒙西试点,到《办法》的发布,电力体制改革与输配电价改革在不断深化,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为“放开两头”打基础。
二、舆情传播
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监测数据显示,自6月17日至6月27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信息约2231条。
媒体信息走势图(略)
三、典型舆论
《办法》在电力行业和能源领域的影响
《办法》主要是参考国外通行的独立输电价格机制这个管制模式。这个监管办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电网企业定位于公用事业,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电改基本路径的一个保障机制。这个管制模式能够有效监管电网企业,早已被国际实践所证明。《办法》也考虑了中国现阶段处于电力市场初级阶段,以及电网公司还需要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等因素,经过征求各方意见,是几上几下逐步形成的。目前,这个《办法》还要在试点过程中和之后作一定的修正。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接受采访时表示
国家发改委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蒙西试点方案的推出,进一步深入推进了输配电价改革。《办法》的发布,为扎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支撑。
——6月24日 《中国能源报》
新老成本定价办法的监管对象相同,但新办法成本核算更具操作性。我们认为本次《办法》既是对2011年发布的《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的细化与延伸,也借鉴了国外通行的独立输电价格机制,是国家新电改的关键一步。本次《办法》的发布,对应新电改9号文中的“由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为监管电网公司合理收益提供具体操作指导,是电改推进的关键步骤。
——6月26日 申万宏源
原标题:输配成本监管真正制度化得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