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健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和园区进行奖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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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元!广西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2025-04-22 17:33 来源: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健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和园区进行奖励,其中国家级绿色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详情如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桂工信规范〔2025〕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现将《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加快投资,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向好势头,确保实现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工业投资增长5%,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一)实施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扩大生产,根据企业二季度当季产值、用电、利润、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增长情况,分行业分类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等。其中:有基数的企业,二季度当季产值应达到4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无基数的企业,二季度当季产值应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对石油加工、粮油加工、医药、建材、木材加工、钢铁等困难行业的企业,产值、用电、利润、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可适当降低标准。

(二)实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收增效奖励。鼓励有订单的企业扩大营收,根据企业二季度当季营收、利润等指标增长情况分类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其中:有基数的企业,二季度当季营收应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无基数的企业,二季度当季营收应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二、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三)实施项目加快投资激励。支持一批重大产业、产业优化升级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有预期的项目加快建设,按投资实际完成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实施更多有效益的工业投资项目,支持企业多项目同时推进。

(四)加快项目前期周转金流转。加快25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循环使用,实行随报随审,提升资金申报效率。指导各地建立周转资金储备项目库,加强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办理,推动储备项目转化为周转资金拟支持项目,确保周转金高效安排使用。

(五)加快产业基金设立使用。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工业化创业投资基金、广西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玉柴倍增产业发展基金等设立实施,建立健全工业基金项目库,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荐一批优质储备项目,推动工业基金加快投资进度,提升基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两重”“两新”项目策划组织。用好“两重”“两新”政策,持续组织广西工业品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接等活动,推动各地区谋划储备、建设一批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资金投向的项目,对优质项目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力争上半年新增“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0项以上,累计实施“千企技改”工程项目750个以上。

三、加大企业进出口帮扶力度

(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新开拓境外市场,对企业在二季度新开拓境外市场的物流费、担保费、仓储费等成本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对电子信息、光伏新能源、机械装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环保餐具等行业中,出口受阻的外向型制造业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给予一定补助。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对二季度在国内外举办新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等活动的工业企业,在场地租赁、会场搭建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八)加大对重点进口企业支持。指导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钢铁、粮油、造纸等行业重点进口企业建立替代进口来源数据库,支持企业多元化采购同类商品。对关键领域的中下游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国产替代,提升供应链韧性。

四、“一行一策”稳定重点行业增长

(九)汽车行业加快智能网联发展,鼓励整车企业加大人工智能产品产销量。支持整车企业通过采购、租赁等多元化方式与有关单位深化在公务用车、公安执勤用车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汽车产业和铝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产业集群协同生态,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成本。力争2025年上半年汽车行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十)机械装备行业编制机器人产业全景图,推动核心零部件补链强链,谋划推进一批整机项目落地。组织优质重点企业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加快人工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帮助新能源电池企业开拓市场,推动上下游形成紧密合作关系。支持农机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产业链建设。鼓励工程机械企业加快开发电动化智能化产品、内燃机企业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力争2025年上半年机械装备行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十一)钢铁行业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钢铁行业规范企业以及引领型规范企业,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发应用一批人工智能垂直模型。鼓励企业加大家电用钢、汽车用钢、船舶及海洋用钢、新能源用钢、集装箱用钢等产品排产力度,提高供给质量。支持企业拓宽产品应用场景,推动钢铁与船舶、交通、建筑、能源、汽车、家电、装备等重点领域上下游合作,扩大钢材消费需求。力争2025年上半年钢铁行业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

(十二)有色金属行业推动与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组织开展第二批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推动铝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开展引育工作,推动铜基新材料产业实现质和量的合理增长。组织龙头企业发掘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开放应用场景,赋能产业发展。力争2025年上半年有色金属行业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

(十三)石油化工行业举办鲁桂氯碱产业链合作洽谈会,组织重点地市开展氯碱产业招商推介。协调重点炼化检修企业及下游和配套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加强与央企总部沟通对接,争取获得更多排产指标。推动区内企业产能合规化,争取尽快恢复至同期加工量。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推动在建项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竣工投产释放产能。力争上半年石油化工行业产值同比降幅控制在6%以内。

(十四)建材行业开展绿色建材供需对接及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链合作对接活动。落实国家水泥产能管理政策,指导水泥行业开展差异化错峰生产,推动水泥价格回升向好。鼓励已投产的光伏玻璃企业多排产及已建成的光伏玻璃生产线点火投产,尽快形成新增量。支持围绕钙基新材料等开展厅市联合招商,支持行业协会举办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品发布、供需对接等助企活动。力争2025年上半年建材行业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

(十五)食品行业鼓励酒、水、饮料、米粉等企业抢抓消费旺季,加大二季度排产。指导粮油加工企业拓宽大豆进口渠道,解决好部分企业生产原料不足问题,助力粮油行业恢复增长。加快推动糖企转型升级,支持一批新建或改造升级卸蔗平台和除杂系统项目。争取新培育一批产区(产业),对列入国家重点培育名单设区市和县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补。积极延伸油茶精深加工产业链,开展产业调研和招商引资活动,培育食品行业新增长点。力争2025年上半年食品行业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

(十六)电子信息制造业支持引导区内重点企业承接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订单、发展汽车电子等多元化产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举办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光电子招商推介及产业链合作发展促进活动,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促合作。力争2025年上半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十七)纺织服装与皮革行业积极举办2025年全国茧丝绸产销形势分析会暨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持续跟进服务炼染、纺纱、服装等重点延链补链项目建设。加强厅市联合招商,组织招引茧丝绸炼白、织绸等产业项目。力争2025年上半年纺织服装与皮革行业产值同比增长8%以上。

(十八)生物医药行业制定推动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广西名优产品推广宣传,推动重点医药项目提速建设。支持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广西实现生产。力争2025年上半年生物医药行业产值增速扭负为正。

(十九)轻工行业加强行业重点企业、项目协调服务,协调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造纸、木材加工等行业项目加快建设投产。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在产业基础较好的设区市建设高端绿色家居全产业链产业园区。培育行业消费新增长点,组织企业参加“三品”全国行活动。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第三批规范公告,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新车型研发和送检,增强优质产品供给,满足市场需求。力争2025年上半年轻工行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二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制定全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加快软件产品开发应用,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创新。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算法研发力度,加强与已备案通用大模型合作,研发行业大模型,做精细分场景专用模型,推广应用易于部署的中小型模型。力争2025年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五、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

(二十一)发掘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支持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遴选20个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组织开展年度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评定工作,认定自治区级智能工厂30家、数字化车间60家。

(二十二)实施人工智能产品突破行动。聚焦汽车、机械、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家具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产业,鼓励工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服务商,结合实际应用需求,打造若干面向应用层面的垂直领域模型。支持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遴选一批人工智能产品项目,统筹纳入自治区新型工业化有关项目计划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二十三)支持集群项目建设。组织新批次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聚焦集群产业创新、生产制造、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共性问题,鼓励集群范围内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集群成员共同实施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二十四)加力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特色产业集群为主阵地,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做好2025年新一批自治区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申报工作,推动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扩量,力争国家级集群数量突破11个,带动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激发县域经济活力。

七、培育壮大制造业优质企业

(二十五)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实施优质企业“清单化”管理,实施“一企一档”“一企一策”,按月开展监测调度,落实好“一对一”跟踪服务,不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塔基”,培育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出台《广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提质进阶实施方案》等“三新一强”培育政策,支持重点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

(二十六)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开展第三批链主型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工业龙头企业和链主型龙头企业的复核工作,根据企业的群链牵引力、企业规模、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等,对龙头企业、链主型龙头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加大排产生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率。

(二十七)强化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健全完善上规入统临规企业库,将临规企业纳入全区实体经济服务员服务清单,加强对临规工业企业的跟踪帮扶指导,盯紧入统时间节点,指导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按时申报入库,应统尽统。力争上半年新增上规入统企业500家左右。

(二十八)加强中小企业服务。持续开展“一月一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路演活动,挖掘储备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项目,加强长期融资促进服务。用好“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组织第2批服务商入库申报,汇聚更多优质服务商为我区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服务。

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二十九)筑牢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实施2025年自筹经费技术创新项目(第一批)40项以上,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支持企业主动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研发专项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组织开展产业科技创新政策宣贯活动,指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全周期服务。

(三十)加快工业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和研发服务供给,培育和认定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30家以上,培育新增3家以上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

(三十一)加快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加快产业标准提升,增强工业质量竞争力,印发实施《强化标准引领质量支撑赋能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强化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打造和应用,培育和认定自治区质量标杆30项以上。

九、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十二)健全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和园区进行奖励,其中国家级绿色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十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广西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推动循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有力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保障供应链产业链安全。

(三十四)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规范发展。组织企业开展废钢铁、废纸、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有关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对纳入公告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再生资源行业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十、深入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

(三十五)强化惠企政策宣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实体经济服务员实时跟踪收集整理国家和自治区工业经济最新政策,为企业送政策上门,通过开展政策培训会、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目标企业精准画像、上门“一对一”宣讲等多种方式强化政策宣贯解读。

(三十六)加强资金落实兑现。开展惠企资金兑现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实体经济服务员作用,紧密跟踪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各市、县(市、区)强化资金统筹,加强存量惠企资金兑现,支持企业和项目增产增效。

(三十七)持续深化政策兑现改革。推动惠企政策资金精准直达,增强政策效果和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资金纳入自治区财政资金直达专户管理,确保惠企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至受惠企业,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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