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修订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本公约适用于参与海南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其中,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及电力调度机构。
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开展诚信、合法、公平、正当、有序的市场竞争,不得有串谋、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干扰市场交易等扰乱市场行为。应坚决抵制任何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自觉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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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南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监管〔2023〕57号)文件要求,各经营主体需签订电力市场自律公约。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已编制完成《海南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经营主体征求意见。请经营主体于3月24日前填写附件1的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邮箱:hndlgwh@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海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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