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3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送审稿)。此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曾公开征求相关意见,(详情参见明确储能管控技术!广东《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意见),此次送审稿相较征求意见稿在应急预案与运行监控方面均有新增。
应急预案中新增两个条例,分别为:7.1.6电化学储能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按照GB/T42288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7.1.7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电池预制舱排风、爆炸性气积聚、电池复燃等事故扩大风险。进一步完善了储能安全监管。
在运行监控系统方面,明确提出运行监控系统出现异常和故障时应能及时报警,采用了双机冗余配置的应无扰动切换至备用设备,储能电站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处理。储能系统处于充放电状态时,运行监控系统应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