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安徽省电力滚动撮合交易实施细则,其中提到,滚动撮合交易按照“发布公告、交易申报、交易出清、发布结果”的顺序开展。
所有通过市场准入的市场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参与交易,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交易需分别创建发电侧、用电侧交易单元。
滚动撮合交易按工作日组织,分24时段开展。交易标的为交易周期内各标的日24时段电量、电价。各市场经营主体原则上可在D-7至D-2日,对D日某一时段电量进行交易,如遇节假日进行相应调整,各交易序列标的日以交易公告为准。
滚动撮合交易申报电量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兆瓦时。申报价格为发电侧上网电价,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兆瓦时。滚动撮合交易按日发布24时段成交结果,按日形成同一市场主体24时段交易合同。
滚动撮合交易周期内,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报各日各时段拟购买或出售的交易电量与价格。对某标的日某一时段,市场主体(按交易单元为准)进行交易申报时必须先选择是卖出或买入电量,在同批次交易中,一个时段只能选定一个方向。
一个市场主体某一时段按照一个交易单元存续十个有效申报(存续指未成交且未撤销的申报记录),已有申报未全部成交或未撤销前,不能新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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