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2025年度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的通知,提交标准:售电公司根据本企业资产总额及2025年度计划交易规模,以0.008元/千瓦时的标准(最低不少于200万元),向电力交易公司足额提交履约保函(险)。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售电公司2025年度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为切实做好售电公司参与2025年度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工作,提升售电公司市场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售电公司交易欠费风险,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内蒙古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内工信经运字〔2022〕239号)和《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已在内蒙古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拟开展2025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
二、提交标准
售电公司根据本企业资产总额及2025年度计划交易规模,以0.008元/千瓦时的标准(最低不少于200万元),向电力交易公司足额提交履约保函(险)。
三、提交方式
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采用“线上提交+线下备案”的方式进行提交。
(一)登陆内蒙古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在履约保函管理模块维护相关信息,并上传履约保函(险)及承诺书扫描件,提交至电力交易公司审核(附件2)。
(二)将履约保函(险)、承诺书及接收证明(加盖公章)等原件,送至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9号)进行交接,不支持邮寄方式。
四、提交时间
(一)按照《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拟参与2025年度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售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前,完成2025年度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
(二)首次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应于建立系统售电代理关系前15个工作日完成2025年度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为保障售电公司合法权益,售电公司可自行选择符合履约保函(险)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或保险公司,办理履约保函(险)开具业务,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不指定开立机构。
(二)请有关售电公司高度重视履约保函(险)提交工作,持续保证提供的履约保函(险)满足市场交易要求,避免由于履约保函(险)提交不及时、不准确或额度不足导致无法参与交易等问题。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