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电力市场服务质量,更好地帮助经营主体了解交易规则、参与电力交易,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分析了5月份各类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主要诉求、问询内容,现统一解释答复如下:
01
问:企业名称与营销绑定户号的名称不一致可以入市吗?这个需要怎么操作变更?
答: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第十条规定,电力用户应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企业名称与营销侧名称不一致不满足注册基本条件,需联系所在地供电公司营销部门进行变更,确保与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方可进行注册。
02
问:事业单位能否注册为电力用户?
答: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第十条规定,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事业单位满足用电类型为工商业用电,就可以在河南电力交易中注册为电力用户入市交易。
03
问:用户登录系统后提示“无有效的用电单元信息”,是不是可以直接新增户号,不用重新注册入市?
答:无有效的用电单元电力用户登陆交易平台后,可以在用电单元变更下提交用电单元新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与售电公司存在合同绑定并在有效期内,提交户号新增时需要同步提交知晓与售电公司存在合同绑定关系的声明。
04
问:六月份零售合同补充协议停止受理日期?
答:6月28日17:00后,停止受理6月份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委托代理合同的补充协议变更申请工作,请各市场主体及时提交纸质委托代理合同至交易中心。每月零售合同补充协议停止受理时间略有不同,具体可查看交易平台发布的当月市场化交易预安排的公告。
05
问:履约保障凭证开立标准是什么?
答:市场主体应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在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具体要求请在交易平台查看《关于进一步加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的通知》(豫电结算〔2024〕27号)。
文件路径:
①《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省内现货-政策规则-市场规则-市场规则细则】。
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的通知》--【省内现货-公开市场运营-市场主体信息-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缴纳信息】。
06
问:经营主体使用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时提示“Ukey插件未安装”,怎么办?
答:登录交易平台首页,在登录框点击“下载Ukey”,选择对应的Ukey驱动,下载安装后,重新刷新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可直接调用数字证书,输入Ukey口令,成功登录交易平台。(注:在登录交易平台时,确保仅插入与登录账号绑定的Ukey。)
07
问:经营主体已经注册绿证用户,登陆河南交易中心平台提示已经有绿证身份,但登陆北交平台后一直提示没有绿证身份,也无法点击解除脱敏,怎么办?
答:企业在审核注册生效时触发绿证主体同步北交平台任务失败,需联系技术支撑重新同步主体至北交平台即可。
08
问:特殊经营主体如何进行账号实名认证?
答:查看《关于交易平台开启特殊主体账号实名认证人工审核的通知》。
文件路径:交易平台首页“信息披露”栏目,“市场运营-其他信息-公众电力市场通知公告”中搜索《关于交易平台开启特殊主体账号实名认证人工审核的通知》。
09
问: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续期、绑定如何操作?
答:登录交易平台首页,在登录框点击“证书申请”,下载办理材料,输入账号密码后,按照提示可在线进行证书办理和绑定国网CA证书。(注:证书续期按照证书新增操作步骤进行申请。)
10
问:售电公司业务范围由其他省份推送到河南,是否可以使用原有的证书?
答:可以使用原有证书绑定的账号登录河南电力交易平台。如果登录提示账号密码错误,可联系技术部确认账号是否正常下发到河南,如果没有下发,为该公司下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