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30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及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其中《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批发市场结算周期采用“日清月结”的模式。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账单;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零售市场根据售电合同性质以月度为周期结算,即按月进行零售市场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
现货市场以1小时作为结算单位时间。每小时节点电价等于该小时内每15分钟节点电价的算术平均值。
省内现货市场日前或实时分时节点电价、统一结算点电价执行二级限价。当日前或实时现货市场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点电价的加权平均值超过二级价格限值时,将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价等比例缩小,直至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价加权平均值等于二级价格限值,相对应地将发电侧各节点24点结算电价按相同比例缩小。以缩小后的分时节点电价、统一结算点电价开展电能量费用及市场运营费用结算。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综合考虑边际机组成本、电力供需情况、失负荷价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设置二级价格限值P5(元/兆瓦时)并适时调整。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及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和湖南市场建设进程,湖南省能源局组织对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行修编,形成了《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编制了《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市场主体认真研究,并于10月11日17:00前按附件格式将正式盖章版意见建议及word版本一并反馈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073309031
邮 箱:363659029@qq.com
附件:
1.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
2.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
3.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4.意见反馈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