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盐湖股份9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9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控股股东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及下属子企业签署了《关于组建中国盐湖集团合作总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总协议》”),根据《合作总协议》约定,青海省政府国资委、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拟共同组建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国盐湖集团”)。
中国盐湖集团注册资本 100 亿元,股权结构拟为:中国五矿持股 53.00%;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持股 18.73%;青海国投持股 28.27%(前述注册资本与持股比例均为暂定数,最终以中国盐湖集团设立的实际情况为准)。
同时,根据《合作总协议》相关约定,中国盐湖集团拟支付现金购买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信泽青持有的 681,288,695 股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信泽青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盐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 681,288,695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4%),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青海国投变更为中国盐湖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变更为中国五矿。
本《合作总协议》系青海省政府国资委、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等就共建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集团事项所达成的相关合作,不涉及盐湖股份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等上市公司重大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