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6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确定了6家机构作为抽查机构开展抽查工作,第一批13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安排,我局分两批开展2024年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排放抽查工作,现就第一批13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被抽查单位和抽查机构名单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了6家机构作为抽查机构开展抽查工作。请被抽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按要求提前整理文件资料。抽查单位和抽查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本市碳市场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要求开展。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的核查工作,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要求开展;其他行业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要求开展。
三、时间安排
本市碳市场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应于7月26日前完成。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核查工作应于6月26日前完成,其他行业核查工作应于7月26日前完成。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一批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第一组 抽查机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第二组 抽查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第三组 抽查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第四组 抽查机构: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组 抽查机构: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第六组 抽查机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