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根据福建省省财政厅消息,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聚焦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国家电网报前天
电池工业网前天
北极星储能网前天
北极星储能网11月21日
北极星储能网11月20日
海南发改11月20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11月20日
高工锂电11月20日
电池工业网11月13日
北极星电池网11月12日
湖洋镇人民政府11月06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1月05日
高工锂电10月31日
中国新闻网10月23日
北极星电池网10月22日
江苏省科技厅10月12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09日
北极星电池网09月27日
北极星储能网11月15日
北极星储能网11月13日
高工储能11月12日
高工锂电11月12日
高工锂电11月11日
高工储能11月11日
北极星储能网11月07日
北极星储能网11月04日
高工锂电10月28日
电池中国网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