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县名额共计70个。
《通知》明确,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还提到,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通知》要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