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 作者:曲艺)
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兼综合规划司司长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意义重大。“一是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双碳’目标的实际行动;二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具体实践;三是培育交通运输新质生产力,加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四是着力扩大内需,推动我国新兴产业实现双循环的重要举措。”
肩负如此厚望,交通与能源如何深度咬合?
政策引领
“目前,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初具规模。”吴春耕说,全国依托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已建风、光等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超120万千瓦,其中公路领域达到98万千瓦,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饶建业透露,初步测算我国既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光伏技术开发潜力高达3亿千瓦。
如何将这些潜力在更大程度上进行挖掘?政策引领要打头阵。
吴春耕介绍,在交通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美丽中国建设行动方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印发,引导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推广应用。
能源领域也有不少文件着墨于此。例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部署了九大行动方案。在饶建业看来,其中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等都与交能融合息息相关。
《指导意见》更是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交能融合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总工毛宁分析称,比如,针对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项目核准(备案)流程繁琐,提出“对同一投资主体依托同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相关项目核准(备案)主管机关可以依法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针对部分充换电设施收益率低,提出“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以落地政策与务实举措切实支持交能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同时,对于企业分外看重的资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等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证书交易。
典型示范
典型项目的打造与示范不可或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国首个全路域交能融合项目——山东枣菏高速公路交能融合项目,已入选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汇编2024》(以下简称《汇编2024》)之绿色能源供给新模式类。
据悉,该项目用高速沿线符合建设条件的边坡,高速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建筑物屋面等部位布设光伏发电设施,重点打造大规模长线型边坡光伏、零碳智慧服务区、光储直柔一体化建筑、交能融合一体化管控平台等新型交通+能源融合体系。规划总装机容量约124兆瓦,同步建设垂直轴风机、储能、充电桩、换电站、智慧路灯、交能融合一体化管控系统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商业模式。
《汇编2024》显示,该项目实际成效显著。经济效益方面,截至《汇编2024》发布,该项目已完成一期金乡段4个光伏电站的建设,装机容量约22.09兆瓦。已累计生产清洁电力1520万千瓦时,直接经济效益约600万元,在缓解当地夏季用电高峰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降低了高速公路及周边的用能成本。
社会效益方面,一来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该项目统筹集约高速公路可利用土地资源,不额外征用土地,与同等规模集中式电站相比可节约用地约4400亩。二来节能减碳成效显著:运营期内累计生产清洁电力约为28.9亿千瓦时,年均发电量1.4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量约为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1万吨。其中一期金乡段预计年平均发电量2437万千瓦时,节约标准煤7444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02万吨。三来将绿色电力转化为绿色运力:通过绿色电力与运力智慧运营,满足交通运输清洁用能,降低居民出行及货运运输成本,交通基础设施、运载工具和路衍产业用能成本方面可降低约50%。
这充分证明,交能融合模式能够实现绿色电力供给和消纳,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区域微电网调度和大电网柔性互联技术,可促进形成智慧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在总结该项目的经验时,《汇编2024》强调,交能融合不应简单理解为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的闲置空间资源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而是要根据交通用能的特性和增长潜力,结合区域新能源资源禀赋,进行一体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汇编2024》同时认为,交能融合的发展和推广需要依托工程实践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在规划阶段进行交通和能源电力一体化设计,最大化提升绿色能源自洽率;在建设阶段考虑永临结合,建设综合能源供给站;在运营阶段通过微电网和柔性互联技术实现全域能源灵活调度,通过标准化模块化能源的供给、转换、输送、储存、利用关键技术装备,满足路域设施多元化、精细化、定制化的清洁用能需求。
《指导意见》也指出要“强化试点引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疆煤外运通道、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等重大工程,打造(近)零排放运输通道样板。在丹江口库区、长三角等地区打造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一批(近)零碳服务区、港口等重点工程。
技术突破
就在《指导意见》出炉的前三天,4月22日,在2025华为智能电动&智能充电网络战略与新品发布会上,华为发布了兆瓦级超充产品。
据介绍,这是业界首个全液冷兆瓦级2400安持续稳定输出解决方案,双枪持续充电电流达2400安,最大功率达1.44兆瓦,每分钟可补能约20度电,重卡15分钟即可充电到90%(约300度电池容量),补能效率较传统快充桩提升近4倍,也是业界唯一15分钟级的重卡补能解决方案。全液冷设计能适应物流极端环境,并可实现运输效率提升15%。
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表示:“重卡燃油消耗和碳排放约占整个交通领域的一半,以重卡为主的商用车的电动化,将是汽车电动化发展的第三波浪潮。构建高质量交通与能源融合型的充电基础设施,是加速其发展的关键。电动汽车将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交通领域将是新能源消纳最重要的场景。”
有鉴于此,如将此举仅视为充电基础设施升级的“常规操作”显然片面,因为其不但契合了《指导意见》“到2035年,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要求,开启全电物流新时代;更将打造交通与能源融合的新型基建,在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的加持下,让交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变成能源网络的智能终端。
“充电基础设施将作为交通与能源融合型的基础设施,成为信息交互的枢纽与能源管理的节点。”侯金龙强调。
谈及该方案的落地情况,华为数字能源副总裁、华为数字能源数据中心能源及关键供电产品线总裁何波透露,位于上海临港的上海市交通委示范运营项目“交通强国1号站”将正式启用,天津、重庆、四川、新疆等地更多项目实践也在同步进行,推动物流电动化从短倒场景、支线货运向中长距干线货运运输场景演进,实现物流行业大规模降本减碳。
不难窥见,某项技术的突破对于交能融合的深远影响。而在交能融合这个新兴领域,所涉及的新技术种类繁多。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
与此同时,“加强标准规范支撑”也不容忽视。《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推动国际标准互认,促进国际标准领域合作,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饶建业认为,目前能源电力已经开始深度拥抱人工智能、数字化等前沿技术,已经有大量的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应用到电力系统调度中,未来先进的能源电力技术也可以为交能融合实现绿色赋能。另一方面,就交通运输行业本身,可以密切关注低空经济、绿色远洋航运等新兴发展方向。
原标题:交通与能源如何深度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