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17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义乌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其中提出,近年来,义乌市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战略部署,制定《义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义乌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义乌市碳达峰碳中和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义乌市低碳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县建设。全年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48个,超额完成任务,安装数量位列金华第1位,今年6月我市中石化梅湖充电站以56.7万度的总充电量位列全省第1位,入选浙江省代表性充电站(第一批)名单。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还表示,将推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建立商务局、经信局、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的联动机制,将电动工程车推广纳入工地环保考核指标;鼓励国企、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率先采购新能源车辆,形成示范效应。
完整答复如下:
王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程运输车辆“油改电”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加快推进我市工程运输车辆“油改电”工作进程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筹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与产业低碳转型,强化政策协同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目前已完成以下工作:
(一)城市环境品质不断提升
我市聚焦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和精细化扬尘管控等领域重拳出击,空气治理取得成效显著。我市空气质量连续7年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县控以上断面、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荣获美丽浙江“七连优”,蝉联四星级“无废城市”,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未发现个性问题、未列入负面典型案例。全市 PM2.5浓度为26.8微克/立方米排名金华第6,全省17强县第6;空气质量优良率92.6%。
(二)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战略部署,制定《义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义乌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义乌市碳达峰碳中和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义乌市低碳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县建设。全年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48个,超额完成任务,安装数量位列金华第1位,今年6月我市中石化梅湖充电站以56.7万度的总充电量位列全省第1位,入选浙江省代表性充电站(第一批)名单。
(三)新能源运输车持续引进
今年4月,义乌铁路口岸首批新能源短驳集卡正式投用,标志着“海铁联运+新能源短驳”全链路低碳服务正式落地,助力义乌铁路口岸与工厂仓库间的“最后一公里”海铁联运短驳运输,赋能义乌绿色物流新生态。相较于传统柴油集卡,新能源电动集卡采用清洁能源驱动,能有效降低碳排放量。同时,通过搭载北斗定位和智能调度系统,车辆可将短驳运输时效误差精准控制在15分钟以内,周转效率提升15%以上,真正实现“绿色环保+降本增效”的双重目标。
二、办理情况
在接到您关于我市工程运输车辆“油改电”工作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和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商务局等部门开展会商协调学习,以“油改电”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市低碳试点县建设,提升全市空气质量。
一方面,从顶层设计出发,分析现状明确思路。推广纯电工程运输车辆还存在部分难点,主要是初期购置成本较高及当前重型货车电池技术还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建议邀请第三方开展全市“油改电”可行性调研并出具报告,结合报告实际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油改电”工作中来。另一方面,从实操层面出发,国企引领形成示范。以陆港集团成批次购买新能源电动集卡车为代表性项目,通过持续加大投入,扩充新能源短驳车队规模,坚持智慧调度与规模化运营,进一步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构建“绿色港口+低碳铁路+零碳短驳”的可持续绿色物流运输体系,打造经济、高效、低碳的物流服务新标杆。
三、下步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强化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扶持”等建议,我们将加快探索义乌市外工程运输车辆备案制,优化全市工程运输车辆运输路线,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
开展全市层面工程运输车辆“油改电”工作的可行性调研,摸清家底需求,结合调研报告采用部分政府鼓励、部分试点的方式制定相关政策,明确替换比例目标和分阶段任务,可对电动工程车给予路权优先(如不限行)、运营补贴(如充电费用减免),探索“以奖代补”模式。
(二)完善基础设施
在建筑工地、矿山、港口等区域规划专用充换电站,招引第三方投资充换电站项目;推动“光储充放”一体化模式,利用工地临时用地建设移动式充换电设施。
(三)强化协同推进
根据您的建议推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建立商务局、经信局、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的联动机制,将电动工程车推广纳入工地环保考核指标;鼓励国企、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率先采购新能源车辆,形成示范效应。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程运输车辆“油改电”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