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使用和传播行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总体价格,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公告: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公告
沪环境交[2023]29号
(2021年7月20日发布;2023年8月24日第一次修订)
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发布、使用和传播行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总体价格,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及《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进行发布和监督。
二、交易机构结合各年度碳排放配额价格编制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
交易机构在每个交易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国碳交易”发布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及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成交情况。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包括:开盘价、最新价、收盘价等综合价格行情相关信息。
各年度碳排放配额交易成交情况包括: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各年度碳排放配额交易相关信息。
三、除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外,未经交易机构同意,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及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成交情况等公开信息,如需转载需注明出处。擅自发布、转载未注明出处或转载非交易机构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的机构或个人,交易机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编制方案(2023年版)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编制方案
(2023年版)
一、行情名称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以下简称综合价格行情)
二、行情样本
综合价格行情反映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上线交易的各年度碳排放配额的综合价格信息。“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样本包括“碳排放配额19-20”“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价格信息。
三、行情计算
“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上线前,综合价格行情与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价格行情一致。
“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的计算公式为:
P综合=Σ(Py×Wy)
其中:
P综合为综合价格。
Py为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的价格。
Wy为各年度碳排放配额的价格权重,“碳排放配额19-20”“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均为三分之一。
四、行情信息
“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上线前,综合价格行情信息均与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价格行情一致。
“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开盘价根据当日任意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一笔挂牌协议交易达成时各年度碳排放配额价格综合计算。当日所有年度碳排放配额均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综合价格行情的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综合价格行情最新价根据当日任意年度碳排放配额最新一笔挂牌协议交易达成时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最新价综合计算。当日所有年度碳排放配额均无成交的,不显示最新价。综合价格行情收盘价为当日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收盘价的综合价格。
本方案所称“综合价格行情开盘价”“综合价格行情最新价”“综合价格行情收盘价”等价格信息不影响全国碳市场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开盘价、最新价、收盘价等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