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积极拓展智能充换电,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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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准格尔旗: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

2023-07-14 17:02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积极拓展智能充换电,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煤矿新能源矿卡、重卡运量完善电网升级改造,鼓励煤矿充分利用现有的排土场及工业广场建设光伏电站,保障充换能力能满足当年煤矿新能源矿卡、重卡运量的充换需求。

原文如下: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准格尔旗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2〕6号)精神,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在全旗工矿领域大力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氢能、燃气机等新能源矿卡、重卡,全面替换现有燃油矿卡、重卡,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降本增效,打造一批低碳厂矿、低碳陆港、低碳园区,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6年6月底前,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能源企业现在使用的燃油矿卡28000辆、重卡60000辆全部实现新能源矿卡、重卡清洁替代。到2026年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二、工作原则

(一)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旗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推动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替换。

(二)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促进充换电模式车辆应用为目标,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能源矿卡、重卡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

(三)稳妥有序、逐步替换。立足全旗能源企业集中的优势,坚持先立后破,大力推广新能源矿卡、重卡,逐步降低传统燃油矿卡重卡在工矿领域保有量中的占比,最终实现全部替换。

三、工作计划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节能减排的方针,在准格尔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领域示范推广新能源矿卡、重卡替换燃油矿卡、重卡应用场景,计划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能源企业新能源矿卡、重卡推广应用替换率达到20%,新能源矿卡、重卡保有量分别达到5600辆、12000辆;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领域新能源矿卡、重卡推广应用替换率达到50%,新能源矿卡、重卡保有量分别达到14000辆、30000辆;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领域新能源矿卡、重卡推广应用替换率达到100%,新能源矿卡、重卡保有量分别达到28000辆、60000辆。

四、政策保障

(一)保障新能源矿卡重卡电价优惠。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释放改革红利,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列入优先电力多边交易范围,风光发电参与,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2023年7月1日起,严格实施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鼓励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电动货车,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

(二)优化新能源矿卡重卡使用环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和物流通畅的情况下,细化新能源矿卡、重卡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实现绿色通行。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散装运输改集装箱运输、燃油车运输改新能源车运输,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智能陆港,以节能减排赋能绿色环保交通运输体系。全旗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能源企业在三年行动期间,为新能源矿卡、重卡设置专用通道。

(三)扶持落地新能源矿卡重卡生产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技术有市场的新能源汽车整车龙头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落地我旗,强化现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在同等条件下,鼓励煤矿、洗选煤厂、电厂、集装站等能源企业优先考虑使用准格尔旗本地生产的新能源矿卡、重卡。

(四)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积极拓展智能充换电,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煤矿新能源矿卡、重卡运量完善电网升级改造,鼓励煤矿充分利用现有的排土场及工业广场建设光伏电站,保障充换能力能满足当年煤矿新能源矿卡、重卡运量的充换需求。

(五)配置新能源项目开发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鼓励准格尔旗地区能源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围绕新能源矿卡、重卡推广,配套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配置一定新能源项目开发规模。

(六)健全燃油矿卡重卡替换长效机制。为确保推广方案按计划实施,旗发改、工科、能源、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强化日常督导,按期调度电动矿卡重卡替换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统筹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替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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