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8日,浙江省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江山市2024-2025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包括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等。
上述四项补贴总额上限为50万元,其中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5万元,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10万元,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5万元,电力需求响应补贴30万元。单项补贴超额时,在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单项间互转补贴。若总补贴金额超出补贴上限,则实际补贴标准按比例下降。资金优先从“差别化电价资金池”中列支,具体预算情况以财政局下达为准。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江山市2024-2025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2024年至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保供电、稳经济、促发展工作,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工商业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主动配合空调负荷调节。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实际平均调控负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1元/千瓦时。
(三)执行时段
全省统一执行空调柔性调控期间。
(四)判定条件
执行时段内,在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负荷低于基线负荷,并达到补贴最低界限,视为响应成功。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时段根据省级文件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企业参与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实际下降用电负荷情况,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报送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二、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电力负荷响应,将白天高峰用电转移到夜间低谷用电,将工作日高峰用电转移至双休日用电,鼓励企业在开展移峰填谷工作期间安排设备集中检修。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移峰填谷时段,实际平均移峰负荷及天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移峰负荷达到100kW(含本数)-500kW,给予补贴0.04万元/天。
移峰负荷达到500kW(含本数)-2000kW,给予补贴0.1万元/天。
移峰负荷达到2000kW及以上,给予补贴0.3万元/天。每周期参与天数不超过5天。
(三)执行时段
全省统一开展移峰填谷工作期间。
(四)判定条件
执行时段内,在工作日移峰时段(移峰填谷:早峰08:00-11:00、腰峰13:00-17:00、晚峰17:00-22:00),企业用电平均负荷低于基线负荷,并达到补贴最低界限,视为响应成功,以全省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判定为准。移峰时段根据省级文件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企业参与计划性移峰填谷实际下降用电负荷情况,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三、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一)补贴对象
江山市范围内拥有独立用电户号的工商业用电主体,在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时有效参与响应(以省能源局公示的响应结果为触发依据),并获得省级补贴的电力用户。
(二)补贴标准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江山市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已获得省级电力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1元/千瓦时地方补贴。
(三)执行时段
全省统一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期间。
(四)补贴程序
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形成江山市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四、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储能用户,以及利用具备计量条件的 V2G 充电桩向电网反向送电的电动汽车用户。
(二)补贴标准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根据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缺口时段,对有效向电网输送电能的储能用户及电动汽车用户补贴 0.5 元/千瓦时,补贴电量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记录的客观数据为依据(系统通过充电单号计量的反向送电电量)。
(三)执行时段
迎峰度夏(冬)期间,在电网负荷紧张,全省统一开展负荷管控措施时段。
(四)判定条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根据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缺口时段,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或拥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用户,向电网反向输送电能,缓解电网高峰用电压力。
(五)补贴公示
执行时段结束,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单号,储能用户计量装置,查询对应时段内反向输送电能量,计算补贴金额并形成清单。清单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山政府网公示。
五、补贴金额
上述四项补贴总额上限为50万元,其中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5万元,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10万元,用户侧储能、V2G 车网互动激励补贴5万元,电力需求响应补贴30万元。单项补贴超额时,在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单项间互转补贴。若总补贴金额超出补贴上限,则实际补贴标准按比例下降。资金优先从“差别化电价资金池”中列支,具体预算情况以财政局下达为准。
六、拨付流程
形成清单后,完成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空调负荷柔性调控、需求响应、用户侧储能和V2G 车网互动补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拨付至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在收到资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用户预交费电力账户。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执行。如后期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相关补贴政策,该实施办法按上级要求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