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报告中,我们分析了全国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各碳排放权地方试点交易市场同步运行的发展现状,主要交易产品及相关政策。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政策与税务政策有望进一步优化与改进,以适配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的要求。本篇报告将进一步对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交易市场的交易结构和金融政策的演进进行分析,探索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演进的方向。
一、全国碳排放配额交易现状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第一个履约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顺利结束。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正处于第二个履约期,第二个履约期的周期为两年,预计在2023年12月31日结束。据第一个履约期的过往经验来看,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潮汐性”特征,既交易集中在特定时间段内,在非特定时间段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2021年的第一个履约期的交易主要集中在三个时间段,七月开市之初、九月末配额最终核定发放期和十二月临近履约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配额发放量的标准设定依然处于摸索阶段,企业在履约期内无法确定准确的应上缴配额,所以企业通常倾向于在履约期临近前进行最终交易。自第二个履约期开始以来,考虑到我国对碳交易市场的重视程度和对未来配额分配的不确定性,大多数企业即使在配额有富余的情况下依旧倾向于继续持有碳配额。因此目前市场交易规模较小,碳价稳定在相对较高位置。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与收盘价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二、地方碳排放配额交易现状
考虑到目前碳交易地方试点市场的交易现状,本文将着重研究处于大湾区的广东与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研究分析。
广州碳排放交易所 /
广州碳排放交易所与2013年12月正式开始运行,广东是我国首批开展碳排放试点工作的省市之一。目前,广东碳市场是我国碳配额排放和交易量最高的地方试点市场,同时也是碳价最高的地方试点市场。我国碳交易地方试点市场的履约期处于6月到7月,因此广州碳交易市场依然存在上述提及的“潮汐性”现象,交易时期集中在履约期前后。广东省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首先广东省采用配额部分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发放的模式以提升控排企业的配额有偿意识,企业可结合自身控排情况决定参加碳配额拍卖。广东省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免费发放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排放法的方式,有偿分配方面,钢铁、石化、水泥、造纸控排企业有偿配额比例为4%,部分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分配比例为6%。其次,广东省创新实行碳普惠核证减排体系(PHCER),类似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企业可通过PHCER和CCER相结合抵消一定的年度减排量。结合目前我国对CCER碳信用项目审核的暂缓,碳普惠政策将提激励个人和企业的绿色减排意识并有效提升市场供给与交易活跃度。
广东碳排放权配额成交量与成交均价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成立于2013年6月18日,是全国首个碳交易市场,也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内首个开展配额交易的碳排放市场。自深圳碳市场启动以来,其市场流动率连续七年位居全国第一,成交量位于全国第三,成交额列于全国第四。截止到2022年8月,深圳总成交量达到了6930万吨,而成交额为16.27亿元。虽然深圳碳排放市场的管控区域面积最小,但其活跃度却在试点市场中名列前茅,深圳所纳入的管控企业数量为全国第二。碳价方面,根据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的最新交易数据,2022年12月9日深圳的碳配额收盘价为56.89元/吨,虽与广东碳排放市场的成交均价略有差距,但也一直保持着稳定上涨的势头。另外,深圳碳排放市场是地方试点市场中率先参与探索碳金融业务的市场,这对于推动全国碳排放市场的发展有着强烈的驱动作用。目前,深圳的配额方式主要为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值得一提的是,深圳于2021年8月开展2021年度深圳碳排放配额的有偿竞价发放,发放总量58万吨,总成交金额2526万元,有偿配额占配额总量的2.32%,这也预示着我国欲试行配额有偿发放以缩紧配额供给从而稳定市场预期的意图。
深圳碳排放权配额成交量与成交均价
* 数据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三、CCER交易现状
CCER在交易市场上可以与碳配额相辅相成,是碳市场重要的补充工具。以全国碳交易市场为例,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CCER抵消5%的碳配额清缴。而被纳入全国碳交易系统的发电行业每年的碳排放总量超过40亿吨,5%的清缴份额意味着超过2亿吨的CCER抵消需求量。在CCER的核定流程方面,预申请CCER的项目持有者需按标准填写项目文件并由国家发改委通过的具有CCER审定与核证资质的企业机构进行核证。审定机构在审核编写审定报告后递交于生态环境部备案,并在该项目产生减排量后由核证机构再次核证确认。经过上述流程后,生态环境部将对减排量再次进行备案并签发CCER,此流程通常需要近8个月的时间。我国目前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共12家。在我国对碳交易市场发展进程的有意推动下,未来会有更多的行业被纳入全国碳交易系统,这也意味着市场对CCER的需求会越来越高。在供应端,由于我国目前暂缓CCER备案的政策,市面上现存可交易的CCER逐年消耗。并且CCER项目对可再生能源,森林碳汇,甲烷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推广有重要意义,在需求与供应端的双重推动下,CCER项目备案有望在不远的将来重启并将具具备着很高的活跃度。
全国及各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CCER抵消政策
* 数据来源:各地区交易所官网
四、碳普惠政策
2022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碳普惠是指运用相关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机制,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促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碳汇的行为。该机制对小规模企业、庭与个人的日常行为(如节水、节电、绿色出行)带来的减碳效应进行一定程度的量化且赋予价值和商业鼓励。碳普惠政策由广东省在全国首创,目前已经有多省市着手开展各地区碳普惠的开发工作。其主要运行方法为通过国家各地区发布的碳普惠平台,将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统计并量化其行为带来的减碳量,减碳量在各平台兑现乘碳币或碳积分后可在平台上换取商业优惠以及公共服务。并且,通过自愿减排行为取得碳普惠额度的企业与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可在碳交易市场用于配额抵消的碳普惠信用(PHCER)。与CCER相似,碳普惠(PHCER)信用可以按照一定比率抵扣企业的碳配额清缴,是CCER项目停滞现状下碳交易市场上重要的机制补充。需注意的是,已申请碳普惠(PHCER)的企业或个人需承诺不再重复申报CCER。广东“碳普惠服务平台”于2022年3月登录微信和支付宝,深圳于2021年12月发布《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并上线了“低碳星球”小程序,将个体如低碳出行等行为转化为碳币,为市民生活带来实质性的便利的同时达成低碳减排的目的。
五、碳金融业务
由于碳排放配额有着标准化、虚拟化、数字化等特征,碳金融业务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增加流动性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工具。从欧盟等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经验来看,碳金融业务是支撑碳交易二级市场的关键要素。我国在地区试点也尝试推广了丰富的碳金融工具,但目前我国大多数碳金融产品的实际使用和交易情况仍停留于文字阶段,且实际推广成果不达预期。
碳金融产品分类及基础概念
各地区交易所碳金融产品运用情况
* 数据来源:各地区交易所官网
碳信托案例——山高环能
山高环能集团有限公司(山高环能,000830.SZ)是国内唯一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与城市清洁供热业务。主要服务为有机固废领域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业务、城市清洁供暖业务。于2022年7月,山高环能集团与鲁信集团旗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特定资产收益转让回购合同》,山高环能向山东信托转让了价值近2亿元的拟开发的600万吨CCER对应特定资产收益权,在目前CCER备案暂缓的情况下,实现了CCER的提前变现。该计划也是全国收单经绿色认证的CCER碳资产收益权绿色信托,是颇具标志性意义的。
碳掉期案例——北京京能碳资产
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北京市一家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2015年6月,该公司与中信证券、北京环境交易所签署了交易量为1万吨的碳掉期合约,该合约以场外非书面合同形式开展碳掉期交易并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负责对该合约的监管和清算。该场外期权合约成功为我国碳金融体系的开展创新起到了实践作用。
六、全球主要碳市场交易量与交易额对比
虽然有着多层次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我国目前仍存在着市场活跃度较低、碳金融产品利用率较低、碳交易市场政策完善度较低的问题。相比于以欧盟碳排放市场为代表的全球发达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无论是成交量还是成交额都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全球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早在2005年就已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截止到2021年,欧盟碳交易市场交易量占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总成交量的68.64%,相比之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成交量仅占比2.32%。
全球主要碳市场配额成交量
全球主要碳市场配额成交额
* 数据来源:路孚特
小结 /
综上所述,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呈“潮汐”分布,各控排企业及其他交易主体的交易时间集中在履约期前后,但交易总量及碳配额价格稳步上升。CCER项目备案有望重启,与各地区碳普惠政策共同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提高市场活跃度与企业参与度。虽然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有着诸多成果,但是与以欧盟为代表的海外发达国家碳交易市场比还有所差距。未来我们将深度分析国内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供需关系,寻找可优化的途径以及合适的投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