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配套细则,共5个附件。其中,青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初稿)中明确,现阶段,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的发电侧市场主体包含燃煤火电机组、水电机组(龙羊峡电厂及小水电除外)、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特许权电站、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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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初稿):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

2022-11-07 10:12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配套细则,共5个附件。其中,青海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初稿)中明确,现阶段,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的发电侧市场主体包含燃煤火电机组、水电机组(龙羊峡电厂及小水电除外)、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特许权电站、领跑者新能源项目、光热电站、平价无补贴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除外)、储能电站;用户侧市场主体包括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

现阶段,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准入市场的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水电机组无需申报量价曲线,由调度机构下发运行日发电计划曲线,优先出清,接受现货市场价格;储能电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充放电运行上下限、存储电量状态SOC等,当电网供需宽松时根据其报价出清,当供需紧张时由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按实时市场最高出清价进行结算;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接受现货市场价格。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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