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其中《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3.0结算试运行稿)》提到,本规则适用于青海电力现货市场中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市场注册、计量管理、现货电能量市场运营、辅助服务市场运营和市场结算等。
现阶段,燃煤火电机组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准入市场的新能源场站按照“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储能电站以自调度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自行申报充放电曲线、存储电量状态SOC 等;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接受现货市场价格。
现阶段,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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