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8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不平衡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本办法中各市场主体指青海省内发电企业(含直流配套电源、燃煤、燃气、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等)、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零售用户、负荷聚合商、独立新型储能、资源综合利用、电网企业。
本办法中不平衡资金指在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明确分摊(或分享)主体的成本(盈余)资金。不平衡资金由售电费与购电费的差值和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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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3小时前
电联新媒3小时前
《能源评论》3小时前
《能源评论》5小时前
华东能源监管局8小时前
黄师傅说电8小时前
北极星电力网9小时前
浙江能源监管办10小时前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11小时前
北极星电力网10小时前
国家统计局11小时前
西北能监局12小时前
南网50Hz05月16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05月16日
北极星电力网05月16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月16日
桐乡市人民政府05月16日
苏电牛思05月16日
国家电网报05月16日
青海省气象局12小时前
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05月13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5月07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4月30日
青海省能源局04月28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4月27日
青海省能源局04月25日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04月23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