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3日,华中能监局发布《重庆市电力中长期 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现阶段中长期交易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随着电力市场发展,适时引入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
原文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2022〕21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重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我们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2年12月2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现货)(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