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经营主体。首次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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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虚拟电厂缴纳标准参照售电公司执行

2025-06-27 09:06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6月2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版)》的通知,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经营主体。

首次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预计的年售电量,按0.8分/千瓦时标准计算。

已参与陕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应缴纳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历史交易电量进行动态调整,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前,应按以下两种额度的最大值提交履约保函、保险: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缴纳标准参照售电公司执行。如相关政策变动,标准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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