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车辆产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车联网卡安全管理、软件升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所使用的软件和硬件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使用等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
原文如下:
为健全车辆生产管理法治体系,全面落实车辆生产许可管理责任,持续一体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
传 真:010-66013726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并在信封上注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