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消息称,由于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当地某化纤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这是自去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江西省查处的首例碳排放环境违法案件。记者注意到,近期河南、四川、浙江多地陆续开出当地首张碳排放“罚单”,对相关控排企业依法立案处罚,倒逼企业履行减排责任。
根据通报,上述化纤公司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本应在规定时限内清缴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大于等于主管部门核查确认的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公司2019年-2020年实际碳排放量大于配额量,而且在主管部门告知其配额量和最后履约期限后,仍未通过碳市场购买差额排放量,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缴工作。
九江开出的“罚单”不是个例。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完成率为99.5%。对于少数未按时履约的企业,各地处罚绝不手软。河南焦作、浙江绍兴、江苏苏州等地,纷纷开出本省首张碳排放“罚单”。从近期部分公示情况看,宁夏有6家企业共被处以16.8万元罚款,山西、内蒙古各有8家、17家重点排放单位受到处罚。记者梳理发现,处罚对象多为中小热电企业或自备电厂,处罚金额在2万-3万元不等。
“对减排不力的企业动真格,体现出地方决心和态度,既能在当下起到警示作用,也将逐步对碳排放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同时,找到企业未能按期履约的原因也很重要。”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彭应登告诉记者,从处罚对象看,各地以中小企业居多,减排进程与大型电力企业及先进机组存在差距。“有企业自身减排能力有限,却又心存侥幸不愿花钱买配额;有企业认识不到位,不重视也不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还有企业早期数据核算、统计缺位,排放底数不清,按规定只能采用惩罚性的高限值计算,加剧减排成本。此外,去年煤炭供应偏紧,高煤价对中小企业影响更大,减排压力让企业难上加难。除了开罚单,主管部门也要帮助他们对症下药。处罚不是目的,规范履约行为、推动节能降碳才是初衷。”
有罚也有奖,部分地区推出了实实在在的激励措施。例如,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有进一步改善的市、县(市)进行奖励,下降率比目标任务改善0.1%,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奖励,奖励上限为10%。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弄虚作假有奖举报实施方案》则明确,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实名举报人最高可奖励50万元。
为激励“两高”项目主动减碳,山东专门针对炼化、焦化等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推出全国首个《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可通过企业关停、转产或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以及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等,多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原则上为“两高”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替代源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可不限于规上企业;二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