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5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物业服务领域投诉情况的通报。其中物业服务领域投诉主要为在既有物业住宅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该类投诉件为11宗,占比73%,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申请问题,由于2018年前设计的小区,其防火分隔、充电设备的安全措施无法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的要求,若要在地下室车库自有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必须按该标准进行进一步改造完善。针对该问题,市住建局已于2022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既有住宅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通知内明确:既有住宅物业小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条件应满足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9月11日联合发布、2019年3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安全要求。只要业主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满足该《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便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
原文如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物业服务领域投诉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第一季度,市住建局共接到12345服务热线、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渠道转来涉及物业服务领域投诉件15宗,涉及11个物业服务区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从投诉分类情况反映,本市本月物业服务领域投诉主要为在既有物业住宅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该类投诉件为11宗,占比73%,其余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善相关手续2宗,物业服务费收缴起始时间异议2宗。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申请问题,由于2018年前设计的小区,其防火分隔、充电设备的安全措施无法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的要求,若要在地下室车库自有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必须按该标准进行进一步改造完善。针对该问题,市住建局已于2022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既有住宅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通知内明确:既有住宅物业小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条件应满足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9月11日联合发布、2019年3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安全要求。只要业主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满足该《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便出具同意项目建设安装的意见。
二、从投诉处理情况反映,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和疑问不够重视,与业主沟通存在不足,如保利物业,未有及时就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时间节点向霞山保利原点西广场业主作出说明解释,导致业主对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费用存在异议,针对此类情况,应当按照商品房购买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内容执行;此外,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及时完善物业服务相关程序,如合同备案手续等,造成业主误解投诉。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履行合同或协议中相关职责,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市住建局将每季度定期对受理的物业服务领域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建立物业服务领域投诉量化结果数据库,对问题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实行差异化管理。同时,针对违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市住建局将依照相关法规移交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